反对小区加梯3年后,业主后悔想补钱拿乘梯权,如果你是邻居的话你会同意吗?

  • 开始的4万是她误听的(除非证明她是虚拟的说辞)。即使她曾经不同意加入,众人也不能拒绝她的后补。作为该楼合法居民,如此被拒绝于法无据!交款适当增加,确有道理。即使一票否决阶段,该户不同意当然会引起多数同意者的不满,但也只能不满,而不能起诉人家。后来改成多数决定阶段,该户的态度已经不影响别人了,不满也就该结束了。现在该户又希望补款用梯,当然会勾起众人最早的不满。但这不满也有限,因为此时(补款用梯)对众人用梯的实际利益没有任何影响。该户适当多补些,以平息原先的不满,不难解决。

回复6

  • zzztf 政治正确的喷子也是喷子,隐蔽更好危害更大
    别人出钱建的电梯,当然可以不同意她用。那是私人财产。她可以自己再建一台电梯
  • 朋友,还好你不是法官。

    这些外加的设备,是当时有出资业主的私有财产,别人的私有财产,为什么一定要给你用?这电梯并不是“公共”设备,就算是你在车库买了车位,物业每月也会收你车位管理费,你才可以使用,不是买了房,小区的任何东西你都可以使用的。

    由于在没有电梯时,大家都是走楼梯的,所以这个“便利”使用权,跟房产证没有关系。

    我预期他们会继续产生矛盾,因为按许女士的做事方法,日后电梯的维修保养费如何分担,有得吵,而且这类费用会越来越贵的。

    最好还是立法处理这些后加电梯如何操作,否则有得吵。
  • 为什么不能拒绝她的后补?这本来就是私人合资建的电梯,本质上是私有财产。政府没有这个不得拒绝后补的规定也是因为这个道理
  • 要我就大家协商大家刷卡或刷脸进电梯,也免按楼层了,杜绝她蹭电梯的行为
  • “众人也不能拒绝她的后补。作为该楼合法居民,如此被拒绝于法无据!”
    法律没条款拒绝,但也没条款要求必须接收她后补。电梯是购买者共同所有权,拒绝同楼未购买用户加入不违法。这事就是个协商,你拿什么理由起诉?侵犯合法权益了吗?
    “后来改成多数决定阶段,该户的态度已经不影响别人了,不满也就该结束了。”
    玩哪?杨浦区加装电梯从一户否决制到三分之二通过即可施行有一年多间隔,这一年多其他人努力被卡住,生活不便利轻飘飘一句不满该结束了?情绪的不满你还想量化?那行,量化就是7000元。
  • 苍狼向月 井底之蛙的认知只有碗口那么大的天
    我跟她废什么话啊!
    说白了这个电梯是出钱人的私有财产,官司打到哪里去都没问题!
    又没有堵她家通道,有没有用她家电,嫌噪音大了那就让城管来测嘛,腻歪个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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