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 警方:对加害人收容教养

  • 这样的想法是不符合逻辑的,刑法惩罚的是犯罪的人,而不是同等年龄的所有人,你不能认为12岁需要为自己的犯罪负责任就推论到所有12岁的人都要为自己所有行为负责任,这不是一个概念,一个是自身修养问题,一个是法律问题,实施侵害时依据较低的刑事责任年龄,而被侵害时依据较高的未成年人年龄值是保护受侵害人打击震慑犯罪,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不要犯法,你就是被法律保护的人。

回复1

  • 勤劳老韩 理解观网,但复杂个人原因所限…
    以下问题也同时提给你来帮忙理性思考。
    如果实行“责任年龄与保护年龄双轨制”的话,我举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现实性的难题:
    一位12岁半的男孩子与一位13岁半的女孩子发生自愿性行为,在“新制”下会如何定性和裁断。
返回文章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