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笔信”女教师同事:联名信后两条是她自己加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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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说哪位,要钱就要钱,非得把自己打扮的伟光正,非得把别人都说的一无是处。结果玩脱了。
    以她的情况走法律程序没戏(缺乏证据,孩子眼睛受伤之后没有立即去医院),的确只能上访给学校和其他人施加压力。可看看她怎么上访的,就不能先去徐州再去江苏最后去北京吗(这就是逐级上访)?现在呢,又要把事闹大到不可收拾。现在恐怕已经忘了自己要什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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