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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要想当然,信口开河。头一回听说无期最多关十几年的。减刑到二十多年那还得是表现好有立功表现的,否则关到死也难说。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规定》,无期徒刑减刑有如下情形:

    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八条 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回复1

  • 那么按照规则,服刑两年之后可以减刑到22年,然后再找个机会减刑到十几年,还不能排除进行第三次减刑,然后服刑13年在30岁左右出狱——以上都是按照规则操作的,如果能砸够钱找到个监狱系统里的“老虎”帮忙,不是没可能的,更何况等新闻热度过去后,私下完成操作,可能性你难道能确定不发生??

    你我都相信国家出发点很好定了完善的规则,但是操作规则的是人,人就有私心,为了利益玩弄规则寻租用金钱换取减刑,这个可能性还是存在的,而且这个风险还不小。观望等媒体会持续十几年始终关注这个囚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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