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部队改革不是甩包袱,更谈不上私有化

在3月21日公布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将原隶属武警编制序列的公安边防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公安警卫部队、武警黄金部队、武警森林部队、武警水电部队等,不再编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成建制移交新组建的国家应急管理部及相关职能部门,改编为非现役的专业队伍。

为什么要这么改?其实方案中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这是“着眼于全面落实党对军队及其它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的武警职责划定原则”做出的改革。但还是有人表示不理解,特别是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是不是向西方学习的结果,意味着以后消防会职业化,甚至私有化,如此还能保证消防力量的专业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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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武警指挥管理体制一直未能理顺

武警部队最早管叫公安部队,解放初期,尤其是“镇压反革命”之前,其部队规模一度达到上百万人之多。

公安部队的老底子主要有两大来源,一是解放战争时期扩编的地方部队随大军南下,负责新解放城市警备任务的解放军部队;二是解放战争中成建制起义后编入解放军序列的原国民党部队。譬如济南战役起义的国民党第96军,先是改编为华野35军,随解放大军开进浙江后,其下辖104师率先于1950年成建制改编为公安师进驻温州地区。

公安部队最早的组建依据,是1949年9月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史称新中国的“准宪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循此规定,公安部队于1950年5月正式组建。

从1950年到1981年,公安部队的指挥管理体制,经费保障渠道等,一直处于频繁的调整与变更之中。

1982年,新组建的武警部队正式取代公安部队。该年就此成为“中国武警元年”。转隶而来的武警部队,实施“一统两分”的指挥管理新体制,简单讲,武警机动部队指挥管理归中央军委下辖的武警总部,地方武警的指挥归武警总部和省级党委共同施行,地方武警的日常管理,由同级党委的公安部门负责。至于同样十分关键的日常经费保障,部队营区建设、装备更新,则更多取决于地方党委政府的财政支持程度,由于各地情况千差万别,驻地武警可谓“苦乐不均”。

整个八九十年代,根据“军队要忍耐”的不得已做法,军队“经商”一度失控,鉴于武警与地方的关系最为紧密,武警“涉商”的消极影响亦最甚,引发各类问题最多。有鉴于此,国务院与中央军委在1995年颁发《关于调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管理体制的决定》,将武警部队纳入国务院编制序列(首先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经费统一保障难题),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实行统一领导管理与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而1997年颁行的《国防法》和2009年颁行的《武装警察法》,则将国务院、中央军委1995年的《决定》以国家法律形式予以固化。

“双重领导”体制,在一定程度上重新划定了武警的指挥管理调用体制,但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只能对武警部队实施“宏观领导”,在中观和微观层面,“双重领导”主要有地方公安等多个政府职能机构及省市两级武警总(支)队来实施。

由于武警总部只是正大区级别,省(市)两级总(支)队大都为副军(个别正师)和正团级,军地协调(同)说易行难,且在经费保障上仍一定程度依赖地方支持,导致武警部队从早年的公安部队始,管理松散、作风松懈、纪律松驰的老大难问题始终难以扭转。以至于从1993年后,连续发生山东威海、辽宁丹东、广东湛江东莞等地武警边防支队参与走私护私的大案要案。至于1999年海南武警“11.9”重大沉船伤亡,2000年吉林“4.26”盗枪案件等,也都在不同程度上折射出武警管理体制的硬伤乃至监管真空。当然,武警所出现的各种问题,并不能抹杀整个武警部队在不同历史时期为国家为人民所作的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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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的编成及武警“涉民部队”的形成

在本次治本式改革前,武警部队(总部)为正大区级。各省武警总队多半为副军级,少数为正师级,个别为正军级。各市武警支队,绝大多数为正团级,少数为副师级,亦有少量地方支队虽为正团级,但支队长和政委按副师配置。县市中队为正连级,对全国县市行政辖区全覆盖。

除此之外,武警总部之下,还在若干地区设置武警机动师。这些机动师主要承担区域性“快反处突”任务,一般由缩编后的解放军正规师成建制转隶而来。另有,在武警总队一级,还设有总队直辖的机动支队和机动中队,个别地区的武警支队,根据任务需要,专设正营级机动大队,其编成大小,主要根据所处地理位置和任务特点。在笔者早年的新闻采写经历中,曾先后采访过武警省级总队和市级支队,也深入过承担固定目标警卫工作的偏远地区的警卫中队。

关于武警部队总员额,公开的数据网络上很多,但官方权威数据似乎未见正式公布。但通常情形下,武警中队的编制大体是解放军战斗连队的一半或稍多,据此类推,人们亦可大体测算出整个武警部队的总员额来。

笼统地讲,武警部队承担的任务主要分四个大类:一是承担城乡固定目标执勤(譬如秦山核电站常年执勤)警卫和城市武装巡逻任务;二是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三是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和执行抢险救灾任务;四是战时参与后方防卫作战。一和四两大类任务系传统性任务,二和三两大类任务,随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逐步加重。

今年元旦起,武警部队全部“战斗部队”的指挥管理关系,已经从国务院剥离,全部移交给中央军委。这是习近平主席主持的整体性军改的一部分,性质上属于武警部队“脖子以上”军改。21日公布的武警黄金、水电、森林、边防、消防等部队全部退出武警序列《方案》,则属于武警部队“脖子以下”军改。

按属性分类,武警黄金、水电等部队,均属性武警下辖的特定警种部队。这些武警专属的“涉民涉市(场)”部队,大体组建于上世八十年代前后,均有特定的老部队整编而来。

譬如,1979年之后先后诞生的武警黄金部队和武警水电部队,其前身均系作为单独军种存在的基建工程兵。黄金勘探包括部分开采权,交由武警部队进行,不能简单视为允许乃至怂恿武警部队经商,作为国家确保人民币稳定的战略物资,在采矿一哄而上的改革开放之初,由武警部队负责黄金勘探是必要的安排。至于后来武警黄金部队组建起若干经营性公司,尽管作为国家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是合法的,但置于今天的时代背景下,显然已经与从严治军的新态势格格不入。

至于武警水电、森林等专业部队的组建,置于当年的时代背景于今回头再看,在当年属于次优选择。受本短文篇幅所限,在此不作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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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黄金部队

武警部队轻装前行决非甩包袱

毋庸讳言,对整体退出现役的武警专业部队的官兵而言,这次“脖子以下”军改,涉及全体退役官兵的切身利益。他们中的每个人,都得重新做一次人生选择。尤其是作为一名曾经的军人,笔者深知,历代现役军人中,确有一大批官兵对“国防绿”有一种无法割舍之情结。

如果考虑到八十年代百万大裁军(限于当年的综合国力所限,在安置环节留下了不少“情感遗憾”和“历史亏欠”,以至于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尚有待新组建的退役军人事务部来重新统筹化解这一历史事实),别说退出现役的武警官兵,就是社会各界,亦对这次武警“脖子以下”军改,会否又留下新的后遗症存有不同程度之担心。就此,若能把当下的综合国力作为最现实的度量标尺,笔者坚信,这类“重蹈覆辙”之担忧,已基本可做到不复存在。

其一,当年铁道兵整建制退出现役组建央企“中铁建”,谁也不敢想象,今天的“中铁建”经过市场经济的淬火,已经成长为全球最强悍的专业铁建公司。因此,成建制转为国有专业工程建设公司的那部分武警专业部队,其官兵的后续生计非但没有问题,而且其强悍的专业施工能力和敢接硬仗的一流施工技术,决非地方同类公司可比,所以,这样的转隶反而为退役官兵开打了更为开阔的发展空间。

其二,另一部分移交给地方的武警官兵,整建制转为人民警察编制,其性质相当于“集体转业”,饭碗更加稳定。

其三,另有一部分移交给地方的武警官兵,全部充实国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同样能够吃上“国家饭”。

通读《方案》的针对性章节,其最大的改革亮点有二:一是有情操作;二是不再留下新的“遗憾”和“后患”。而国家的综合国力之强盛,地方在落实《方案》时的政治生态之大变,足以确保《方案》在落实时因“短斤缺两”而出现总体性“变形走样”。当然,国家之大,“变形走样”的个案则永远难以完全杜绝。但只要是个案,纠偏时就比较容易。

一个多年想解开而始终解不开的老大难问题,一对多年想破解而始终不敢动真格的矛盾,在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主导下,终于有了一个完整的破解方案。经过此次武警部队“脖子以下”军改,留下来的武警官兵将轻装前行,成建制退出现役的武警官兵,则将在新的岗位上继续为国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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