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解禁欧菲光?战争中的片刻宁静而已

今天科技界最大的新闻,无外乎欧菲光终于要从实体清单中被移除了。消息传来,欧菲光股票一字涨停。详情可见报导: https://www.guancha.cn/industry-science/2022_06_29_646968.shtml

同时,在合规领域,又爆出了有五家中国企业被加入到实体清单,原因是“支持俄军方”。感兴趣的读者也可以看报道: https://www.guancha.cn/internation/2022_06_29_646980.shtml

但卡王我要说的是,其实这俩报导都只是冰山一角,他们都是美国商务部BIS(工业及安全局,负责出口管制)部门美东时间6月28日的一份federal register(记录官方法律/公文的网站)公文的一小部分而已。只有当了解到公文全貌后,我们才能避免盲人摸象那样匆忙下结论。

首先奉上网站地址: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public-inspection/2022-14069/addition-of-entities-revision-and-correction-of-entries-and-removal-of-entities-from-the-entity-list

需要声明的是,如果你在美东时间6月30日之前打开链接,你看到的画面应该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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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为正式版要在美东时间6月30日才能推出。因此,目前如果你点击页面里的download unpublished链接,你会看到的是一份并没有完成的文件。虽然没完成,但是缺失的大多是日期,文档编号等,至于内容则不会和正式版有太大区别。举例来说每个加入到实体清单的案例都会有个文档编号,你如当年把欧菲光加入实体清单的文档编号为85 FR 44166,那么在这种非正式版里新施加的制裁,则还没有正式编号。因此就会写成类似于 85 FR [INSERT FR PAGE NUMBER AND DATE OF PUBLICATION IN THE FEDERAL REGISTER].

还有个区别就是视觉感受。非正式版格式是一栏的,而正式版则是三栏,并且会是接着其他公文写下去的那种(第一页力会有前一个公文的结尾部分,最后一页里会有下一个公文的开头部分)。我随便拿一个,大家感受一下两者的区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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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选自这次的非正式版,单栏

至于正式版,我给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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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里下方那1/3才是公文的开头部分,上面都属于前一个公文。

大致科普完了。那么这次商务部的公文力关于把欧菲光移除出实体清单的内容有多少呢?答案是只有这么一段话:

This rule implements a decision of the ERC to remove “Nanchang O-Film Tech.”, an entity located in China, from the Entity List on the basis of a removal request. The entry for Nanchang O-Film Tech. under the destination of China was added to the Entity List on July 22, 2020 (85 FR 44166). The ERC decided to remove this one entity based on information BIS received pursuant to § 744.16(e) of the EAR and the review the ERC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procedures described in supplement no. 5 to part 744 of the EAR.

相比较整个公文34页的内容,这段话不长,但说的的却不是人话,非合规律师相关的一般看不懂。翻译成人话的话,大致意思是南昌欧菲光向美国商务部BIS部门下属的“最终用户审查委员会”提交了撤掉其在实体清单的名字的请求,并且欧菲光在此过程中遵照了美国出口管制法里的相关要求来提交各种材料。委员会相信了欧菲光,因此就撤消了。

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最终用户审查委员会不仅仅有美国商务部的人,还有财政部国防部甚至国务院的人。他们的存在,就是为了界定一家企业是否违规(用美国商务部长的话来说就是‘bad actor’)。如果要将企业加入实体清单,需要过半数的投票。而将一家企业移除,则需要全体通过。

所以欧菲光应该没少花功夫和钱。

那么问题来了,就这?

没错,就这些。其实什么都没说。啥证据能让这个委员会信服?啥又能让他们怀疑?看似逻辑合理程序正义,其实一到判断环节全是暗箱操作。

笔者在这里大胆假设,这是拜登政府一种释放善意的行为,但善意极其有限,以至于不会使他拜登本人遭到攻击。首先欧菲光是2020年7月上的清单,是特朗普政府时期的行为。撤销其名字,有一种“拨乱反正”的效果。而且,这段话夹在整整34页内容里显得微不足道,而且欧菲光说实话不是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国家栋梁”(跟中芯国际,华为,海康,大疆相比),解封欧菲光不至于引发共和党对他“通共”的攻击(其实公文本身就是原因,后面会讲)。

那么,公文本身说的是什么呢?其实这个公文主体都在说制裁,解封和修改之前公文的部分极少。事实是,这次的公文将36个实体(有人有企业)加入到了实体清单中,而其中被划为中国的则有25个之多!

没错,本文开头提到的 五家中国企业被加入到实体清单,原因是“支持俄军方” 也是这份公文的一部分。

仔细分析下来这次上榜的中国企业分三类,各自“罪名”是: 支持俄罗斯(金派科技等),支持伊朗(旺年华电子等),偷窃美国技术(中船电子科技等)。当然这只是表层,笔者要带领大家拨开表现看本质。

笔者看来,前两种可以作为一个分类,即“俄罗斯-伊朗相关”,或者说“被制裁国家相关”。进去的,大多为进出口贸易商(不少都是香港企业,譬如启普,亿行国际贸易)或者电子元器件分销商(譬如旺年华)。这些企业就算被制裁了,换个壳腾笼换鸟马上又是一条好汉。因此制裁本身能“震慑”的效果说实话啊不大。

有意思的是第三类“偷窃美国技术”。我列出带着这个罪名的其中的几个企业,大家看看有什么发现:北京海兰信(航海智能化), 中科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水下机器人),中船系统工程院(海军装备).另外海兰信在三沙,香港和三亚的分公司也上了榜,他们分别研究的是航洋信息技术(海洋通信)及导航。

那么问题来了,为啥都是跟海相关的呢?难道,其实是在延续对于兔子在南海行动的制裁?

仿佛为了印证我的观点,这份公文很贴心的在第11页放上了南海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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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我这次没放公文里的截图,不然这文章都发不出。公文原图是美方恶意篡改的,美方将南海诸多岛屿(包括黄岩岛在内)都划给了菲律宾。搞事的意味很浓厚。

事实上,中船相关的企业基本都上了清单(实体清单或MEU清单),罪名都是明晃晃的“破坏地区稳定”。

笔者也不想多说什么,毕竟文笔不太好。唯一想总结的是,美国政府依然维持着两个方向上对我们的压力:即 俄罗斯-伊朗,以及印太方向。而且看起来,前者为明,后者为暗。但从被制裁的企业“质量”上来说,两者完全不在一个级别上。前者多为进出口和分销商,而后者都是手里握有技术的。说到底,人家亡我之心从来不死啊。

所以,看似是好事的欧菲光点解禁,在窥的公文全貌后,发现那真的只是汹涌而来的恶意中极小的一点善意,如同战争中那片刻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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