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梨们如何偷逃税

文|信雅2020

为了躲避高额个税,一些高收入人群偷逃税屡见不鲜,而避税手法更是五花八门,其中又以明星、网红偷逃税最为吸睛。

自2018年税务部门严打文化影视娱乐行业偷逃税行为以来,不少明星、网红栽了,补缴税额罚款等已超百亿元,而在今年底自查减罚的“胡萝卜+大棒”下,补缴税额仍将大涨。

目前官方公开披露的明星网红偷逃税案例很少,但都具有代表性且偷逃税额巨大,最新的网红雪梨和林珊珊偷逃税案例,便是其中一个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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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梨们的收入变换术

最新被税务局曝光的偷逃税案例,是网红雪梨(即朱宸慧)和林珊珊,两人偷逃税手法相同,而曾是王思聪女友的雪梨偷逃税金额更大,她的案例更具有代表性。

杭州市税务局公开披露,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豆梓麻营销服务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黄桑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

最终,雪梨被判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

雪梨所在的网络主播收入虽然来源多样,比如直播销售分成收入、打赏收入、固定报酬等,但这些收入在个人所得税法中,被归为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统称为个人综合所得收入,根据收入高低,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其中应税所得收入超过96万元的部分,就适用最高45%税率。

显然,雪梨年入超8000万元,基本适用最高45%税率。为了逃避巨额税款,她选择了一种较为传统常见的避税手法,即将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所属的综合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

中国的个税制度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除了综合所得外,对经营所得有另一套适用的计税方法。即企业经营所得收入减去成本、费用等后,按照5%~35%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税,其中应税收入超50万元部分适用最高35%税率。

实践中有些个人独资企业建账难,账目混乱等原因,地方可以采取核定征收税款。一般对收入按一个比较低(如10%)的比例核定税额,通过对应税率甚至很低的核定征收率来纳税。由于这种方法让个人独资企业税负更低,因此明星网红们热衷于设立独资企业或工作室,而一些地方招商引资也愿通过核定征收降低税负手段,来吸引他们入驻。

不难看出,将工薪劳务报酬所属的综合所得,变更为经营所得,个税税负会明显降低。在雪梨的案例中,如果按照工薪、劳务报酬税率来粗略估算,可能纳税在3700万元左右,但偷逃税额高达约3037万元,她通过转变收入类型,税负降幅超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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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目的合理、业务真实是关键

事实上,高收入明星或网红通过上述变换收入类型来偷逃税比较普遍,这在其他行业也被广泛运用。尽管税务部门没有详细披露具体如何认定她们偷逃税判断依据,但并不妨碍专家根据公开信息来推演。

笔者跟普道财税研究院多位分析师进行交流,他们认为雪梨、林珊珊涉及偷税认定原因可能有三:

其一,滥用收入归集口径。两名网红是存在雇佣单位的,如果雇佣单位既通过工资薪金结算,又通过个独结算,就会发生重复用工的问题,二者就符合了偷税中“主观故意”的认定。

其二,两名网红注册设立的个独企业,存在变项开票的问题。根据目前了解到的情况,两名主播的主要收入,是通过网络演艺服务或带货这种营销活动策划服务获取的,但是在涉税处理中,由于有几家个独企业经营范围为管理服务费,明显与实际业务不相符,系虚构业务,从而导致偷税认定;

其三,大额收入核定。核定征收政策适用的前提是企业核算不健全,而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区别在管理经营上或税法相关精神上就体现出,一般纳税人应当具有更高的财务核算与合规能力,而能够准确核算收入成本的企业就不应当是核定征收的适用主体,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总结来看,主播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本身是一项合理的业务安排,这和很多人出来创业、单干并无本质区别,但是由于种种不合规操作以及主观故意,导致了偷税的结果。

上述分析师认为,在实践中个人设立独资企业后,如何区分收入是劳务报酬还是经营所得有一定难度。选择不同经营身份、纳税主体身份,是基于管理与经营的商业决策,而税收的差异只是不同路径下的必然结果。因此,在业务真实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去适用不同的税收政策应当由纳税人自主选择。

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认为,客观地讲,相关税收筹划只要存在合理的商业逻辑,具有交易上的客观真实性,税务机关原则上也一般不会“一刀切”地作为偷逃税行为来处理。

但是,忽略存在合理商业目的的基本前提,在没有真实业务交易基础上进行“过度”筹划,就超越了税法上的合理界限,会被税务机关判定和归类为税收违法行为。

2019年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引入了反避税条款,比如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这其实释放了严打高收入者偷逃税信号,税收筹划中具备合理商业目的很重要。

明星网红们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工作室,以无法建账等理由来借核定征收来偷逃税的通道,也被税务部门严堵。

今年9月,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其中第一条就是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

王桦宇表示,对于高收入的直播行业而言,基本上都具备建账和自我财务核算的能力,还充分给予其核定征收的政策,可能与法律规定的核定征收立法目的相违背。

税务总局要求切实规范文娱领域涉税优惠管理,对各类违规设置或者以变通方式实施的税收优惠,各级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对明星网红税收优惠情况进行核查。

可以预见,未来一段时间内,雪梨们偷逃税行为将遭到严打,希望其他高收入人群能以此为戒,诚信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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