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港分子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多人以“远离社交媒体”作为条件申请保释

曾涉嫌违反国安法被香港警方拘捕,并被起诉“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乱港分子”们,开始表演了……

据港媒今日(2日)报道,今天上午,此案开庭后,多个被告都以“远离社交媒体”作为交换条件,希望能够申请保释,还有被告的律师“承诺”,如果法官能够同意保释,出去后被告会立刻向女朋友求婚。说完这句话,当庭很多人都笑了。

1月6日,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曾发布公报称:当日,香港警方采取行动,针对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颠覆政权的活跃分子,依法拘捕50多人。

500

被拘捕的,除戴耀庭和前立法会议员杨岳桥,还包括:“民间集会团队”发言人刘颕匡、南区区议员袁嘉蔚、前记者何桂蓝、中西区区议员梁晃维、前立法会议员及现任西贡区议员范国威、元朗区区议员伍健伟、“长毛”梁国雄、“半岛连线”召集人冯达浚,前立法会议员朱凯廸等人。

在去年原定的香港立法会换届选举前夕,这些人策划参与了香港反对派自行组织的所谓“35+初选”,意图在立法会获得过半议席,令反对派有否决港府议案的能力。


《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二条清楚列明,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严重干扰、阻挠、破坏特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即属犯罪。

2月28日下午,香港警方以“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47名被拘捕的人士,包括39男8女,年龄介乎23至64岁。

昨天上午11:00,此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由于有关程序一直没走完,所以今天上午继续审判。

涉案者们为了成功申请保释可谓是“用尽心思”。

多个律师提出愿意“不在社交媒体发表、转载文章”,希望法院能够同意保释。

比如,曾任暂委裁判官的大律师刘伟聪亲自申请保释,承诺以后不会参与任何等级的选举,及与选举有关的游行、论坛等,也可以取消所有专栏。

还有被告直接卖惨,有律师称,警方提出的大部分指控是发生在去年7月1日之前,即《港区国安法》生效后短时间之内。当时,被告并不熟悉法例,甚至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违法。如果被告清楚法例所包含的范围,不会知法犯法。

中西区区议员梁晃维的代表律师的发言更是“清奇”,其“承诺”,如果梁能够获准保释,(出去后)会立刻向女友求婚。话音刚落,法庭内传来阵阵笑声。

目前,警方反对让各被告保释,同时申请将案件押后至5月31日再提讯,以等候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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