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遭代孕客户退单女童无法上户,生物学父亲:因代妈染梅毒弃胎,愿帮上户

今天(1月12日),3岁“黑户代孕女童”无法上户口一事引发社会关注。据澎湃新闻报道,女童生物学父亲近日现身称,3年前因代妈吴川川(化名)染梅毒弃胎,未料吴把孩子生下来,现愿意协助孩子上户。

此前,四川成都民政局人员曾建议称,让福利院接管小孩。但吴川川称,女孩必须由她抚养。

四川成都,47岁代孕妈妈吴川川回忆称,2016年上半年其腰椎骨折后想通过做生意赚钱,就进了网贷群,后来联系上代孕中介,打算20万拿到手后10万用来做生意、10万用来还债。

吴川川称,自己经过一系列检查被选上代孕,但在2017年,怀孕3个月时她被检查出患有梅毒,遭客户退单,她因怜惜胎儿拒绝流产,随后独自返回老家产女。

生产入院前,吴川川以客户女方许某某的身份登记,后又因生活拮据以25000元通过一个“出生证群”卖掉了女儿的出生证。

2020年冬,吴川川称,组建新家庭后婆婆丈夫疼爱女儿,希望为女儿上户口,“最开始的时候不晓得上户口那么难,要么就要有出生证明,要么就要有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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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四川成都郫都区卫健局妇幼科回应称,出生证卖给别人,这属于“国家不受保护的那一种”,医院能补出生证就补,“补不到就补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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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郫都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则称,民政局只能办理收养登记,但这种情况也不符合收养。

同时,成都郫都区安德街道某社区人口普查员称,普查时孩子没有身份证号,就设成18个1或者18个0,人口普查只是数据统计,对上户的帮助也不大。

2020年底,吴川川赴内蒙古寻找女儿生物学父亲,希望通过亲子鉴定帮助女儿上户。

随后通辽某地警方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因事件涉及较大个人隐私存在风险,公安机关没有依据帮忙寻找女孩的生物学父亲。但只要吴川川能办理出生的医学证明,就可以上户口。

同时,成都郫都区民政局人员也称,当下应带孩子至福利院接管,再咨询警方是否可以通过收养上户。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女童生物学父亲现身,确认3年前因代妈吴川川染梅毒弃胎,未料吴把孩子生下来,现愿意协助孩子上户。

他透露,2015年,他经人介绍找到中介徐某花费70万代孕求子,弃胎后又经徐某安排重新代孕获得一对双胞胎。

但沟通时,L氏夫妇意见不一致,他们离开时称,吴川川需进一步明确落户手续流程和法律责任,双方再做打算。

而吴川川称,女孩必须由她抚养,只希望对方帮助其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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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明确禁止代孕行为,采用“分娩者为母”的认定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实施代孕技术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据齐鲁壹点2017年报道,“全国首例代孕案”的合议庭审判长兼主审法官侯卫清表示,“分娩说”符合传统民法中“分娩者为母”的认定原则,亦与其他两种人工生殖方式中的亲子关系认定标准相同,且符合我国传统的伦理原则及价值观念。

另外,“分娩者为母”的认定原则也与我国目前对代孕行为的禁止立场一致。由此认定代孕所生子女,其法律上的亲生母亲应根据“分娩者为母”原则认定为代孕者。

代孕孩子抚养权归谁?

据@人民法院报,全国首例因代孕引起的抚养关系纠纷案中,一审法院判决孩子由祖父母监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了祖父母担任孩子监护人并进行抚养的诉讼请求,改判监护权归属抚养母亲李琳。

该案合议庭审判长兼主审法官侯卫清称,该案判决考量监护权归属儿童利益为大

“无论对非法代孕行为如何否定与谴责,代孕所生子女当属无辜,其合法权益理应得到法律保护。因此,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是自然生育子女抑或是以人工生殖方式包括代孕方式所生子女,均应给予一体同等保护。根据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从双方的监护能力、孩子对生活环境及情感的需求、家庭结构完整性对孩子的影响等各方面考虑,监护权归李琳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据此认定,双胞胎的监护权应归于李琳。”

此案还被写入了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上海法院审结全国首例代孕引发的监护权纠纷案,以‘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明确监护权归属。”

热门评论 20

  • 之前这个中介是不是需要法律的惩治,收70万只给干活的20万,如果不严厉打击,收益远远高于风险,这钱也太好赚了吧
  • 九江月
    代孕的背后真的就只是女性沦为生育工具吗?不完全是。代孕这个问题,很大程度上与人口老龄化有关,晚婚晚育成为了一种常态,但是人类生育年龄是有一个区间的,比如女性在40岁以后就会逐渐失去生育能力,即便有也比较危险,而男性方面……很遗憾的说,就工业化以来人类精子平均数量下降了一半以上,而工作压力导致男科患者数量不断增加,20到40岁之间的男性28%会有包皮过长或包茎(可能有2亿),而30岁开始患有性功能障碍的人数也在增加中,二三十岁患者占了男科人数的六成,但是不像妇科,我国这方面的医疗资源相当少,很多患者实际上还羞于就诊。所以我国性教育方面,不仅仅是女性方面还需要大力推广,男性方面的生理卫生也同样重要,尤其是生育知识方面,很多男性只知道女性意外怀孕打胎就可以了,根本不考虑后果,而夫妻双方真正想要孩子的时候又会陷入不孕不育的困境。结婚成本不断提升,导致结婚年龄不断延后,生育的黄金期很快就过了,生理卫生知识的普遍性缺乏又加重了不孕不育的系统性问题,在夫妻双方都四十多岁以后,连试管婴儿都没条件做了的情况下,一个家庭,为了要一个孩子,势必会走上代孕这条路,三十万,七十万,对于他们来说可能就不是钱的问题了,而是一个家庭的希望的问题了。我绝不是在为代孕产业正名,而是要透过事情的表象去分析原因,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来。这只是一家之言,但广泛交流意见总能有所收获,或能偶遇一枚沧海遗珠。此条评论已被折叠,点击查看
    就说一件事,还是官方新闻的 播报的,一个村的绝大部分的女人都在代孕,一开始一个人做这个,后面整个村大部分女的做这个,一开始儿媳做(但一个人最多只能代孕3次),后面婆婆(婆婆也才40多)也跟着代孕,家里的男人们也支持,为什么做,因为比普通打工上班挣钱多(记者问代孕者,她自己说的),,,我以前只以为是印度,泰国那样的社会环境,才有女的或家庭愿意做这个,没想到,国内居然也这么“多”,看完我是真觉的可怕,,说资本家有300%的利润,杀人都敢做,,可是放开代孕这个口子,也许某些普通人,给她高于平常多少的收入,也就没有所谓道德的底线了
  • 菜鸟dad 中华复兴的关键词不是强盛而是文化思维
    有钱任性蛤~能代孕也能玩买器官了吧
  • 代孕不是违法的吗,那不用追究买方卖方的法律责任吗?
  • 看了新闻,47岁代孕,梅毒,卖出生证明,这女的不靠谱。可怜的孩子!
  • 九江月 华东黑鸭养殖中心技术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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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adynjlwm
    其实现在,母女姐妹等直系亲属之间代孕,好像是政策允许的吧?! 商业代孕的口子还是要慎重,毕竟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港澳台允许商业代孕吗?)
    法律是最低线的道德,必然不可能照顾到所有人的非生存必要需求,生育就属于这种需求,保留港澳台的口子,允许在境外合法代孕的子女(有符合境外法律的合法出生证明?)在国内申报户口和身份证,应该是现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下保留的最大善意了?!
    代孕是绝对不能开的口子,罗老师早就说过这会是对弱势群体的严重剥削,这就和性工作者一样,即便你不愿意,也会被市场推进这个火坑,如果人类从出生就可以被这样买卖,其恶果最终只会反噬人类自己,必将造成与毒品犯罪同等程度的产业链,这就将不再只是拐卖妇女儿童的问题了。但不管怎么说,孩子总是无辜的,不可能因为父母的问题就不给上户口。
  • 这个是不是受精卵用的夫妻双方的,然后让这个女的给生?如果是的话基因层面来说和她没有任何关系是吧?
  • 观察者网用户_813376 带脑子上网
    麻衣
    以此女的言行,这孩子还是交由福利院或生物父亲抚养好。
    她又另外组建了家庭。那个男人一定不普通。
  • 太行山上观天下
    孩子出生了就该无条件上户口!!单亲女性就别生孩子了?
    岂有此理!!
    单亲,双亲,试管,都能生,因为生理伦理上不存在问题。你代孕算是你自己的还是别人的,你把子宫当商品,凭什么享受那么高的待遇?
  • 九江月 华东黑鸭养殖中心技术顾问
    代孕的背后真的就只是女性沦为生育工具吗?不完全是。代孕这个问题,很大程度上与人口老龄化有关,晚婚晚育成为了一种常态,但是人类生育年龄是有一个区间的,比如女性在40岁以后就会逐渐失去生育能力,即便有也比较危险,而男性方面……很遗憾的说,就工业化以来人类精子平均数量下降了一半以上,而工作压力导致男科患者数量不断增加,20到40岁之间的男性28%会有包皮过长或包茎(可能有2亿),而30岁开始患有性功能障碍的人数也在增加中,二三十岁患者占了男科人数的六成,但是不像妇科,我国这方面的医疗资源相当少,很多患者实际上还羞于就诊。所以我国性教育方面,不仅仅是女性方面还需要大力推广,男性方面的生理卫生也同样重要,尤其是生育知识方面,很多男性只知道女性意外怀孕打胎就可以了,根本不考虑后果,而夫妻双方真正想要孩子的时候又会陷入不孕不育的困境。结婚成本不断提升,导致结婚年龄不断延后,生育的黄金期很快就过了,生理卫生知识的普遍性缺乏又加重了不孕不育的系统性问题,在夫妻双方都四十多岁以后,连试管婴儿都没条件做了的情况下,一个家庭,为了要一个孩子,势必会走上代孕这条路,三十万,七十万,对于他们来说可能就不是钱的问题了,而是一个家庭的希望的问题了。我绝不是在为代孕产业正名,而是要透过事情的表象去分析原因,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来。这只是一家之言,但广泛交流意见总能有所收获,或能偶遇一枚沧海遗珠。此条评论已被折叠,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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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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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侠骨无情
    重点是代孕违法吧,亲?
    确实违法所以很多人去国外代孕,这夫妻在国内花了钱还没保障只能说自己活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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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an_15779415692376
    领养的就没生物学关系了,又不是男女双方都不能生育。
    重点是代孕违法吧,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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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养的就没生物学关系了,又不是男女双方都不能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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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注销用户
    两个都是道德相关,卖淫是直接性肉体接触,代孕是人工非接触,两者道德能一样?至于代孕自愿问题和收费问题,都是法规完善问题,不是你想代孕就可以,当然你说的男人是否有权力论女性子宫的使用,那确实首要意愿是女方,那话题也就此打住吧,个人只是提个人看法。
    什么逻辑啊!! !简直了,看似理智其实一塌糊涂的头脑。 代孕收费是器官买卖(租赁)和人口买卖。 性器官接触收费是卖淫。 合法化有偿代孕比合法化有偿性服务哪个严重,不言而喻。

    主张代孕合法理由之一是可以不必进行性器官接触?代孕背后的社会伦理问题,社会心理问题,亲子关系认定问题,对代孕母亲身心影响,以及有可能会引起严重的政治问题,我想你是根本不具备思考这些的能力和意识。你缺乏基本的常识和知识,白白浪费我的时间。

    柔石 为奴隶的母亲 我强烈建议你看看再重新考虑代孕的问题。 当然如你看完,还把问题关键聚焦在性器官接触不接触上,当我白说。
  • 就跟卖淫不能合法一样,一旦开了口子,不管弱势群体愿意或者不愿意都将沦为被剥削的对象
  • 已注销用户 心直口快请谅解,愿国家稳定,愿民族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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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an_16063858892371
    你根本底层逻辑有问题。 性权利的需求远大于(高于)生育权的需求,为什么不能用卖淫的方式满足性权利,却要通过代孕的方式满足生育权? 如果同居混乱且所以应该被禁,那代孕市场更混乱为什么就要细分法律加以保障?

    除了骨髓以外,我国的其他器官捐赠都属于死亡捐赠和亲属间捐赠,包括肾脏。你所提倡的合法代孕难道类似捐赠骨髓一样,完全免费自愿的吗?或者是亲属间出于亲情帮助代孕?难到你支持的不是有偿代孕? 有偿代孕,怎么可能和现行法律保护下的器官捐赠一样?一个是剥削一个是公益,如何一样。这当中的区别你分不清?

    另外,在生育这一问题上,男人永远不可能被剥削,所以我对男人是否有权力讨论女性子宫的使用权持异议。(表达观点不打拳)


    两个都是道德相关,卖淫是直接性肉体接触,代孕是人工非接触,两者道德能一样?至于代孕自愿问题和收费问题,都是法规完善问题,不是你想代孕就可以,当然你说的男人是否有权力论女性子宫的使用,那确实首要意愿是女方,那话题也就此打住吧,个人只是提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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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注销用户
    1、我支持代孕合法(法需要详细定制和约束),个人反对卖淫合法和非法同居同,由其是后者我不一次说了,非法同居是保护为了结婚目的恋爱,但现在取消非法同居成了淫乱出轨无约束,其次你帮性欲和养育放一起谈,有点不对等。
    2、你说我支持代孕,就是强制别人代孕和两人在一起性关系?代孕可以人工注精或人工受精,在女方健康墙体下1个受精卵就好。
    3、当然如果法规定制不详细是会被利用,我也不只一次在观网表达对政法界失望,现在很多法规,如未成年、隐私保护、伤害保护在一些程度上,变相的成了坏人保护法,被坏人利用,前面我说了我只赞成代孕合法虑,但如果不出台代孕合法,我不会去详细谈需要完善什么样的法规和约束,不要扣着字眼,我支持所有代孕。
    4、、从某种程度代孕来说放小来说,和器官捐赠,如肾、骨髓有什么不同,伤害不见得比这两个捐的高,你认为器官捐赠也是剥削。
    5、如果要各法,我会提很多意见,我说了不算了,只是表达我的个人态度。

    再次表达以下我的疑惑。把捐骨髓和捐肾放在一起提,你是不是常识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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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注销用户
    1、我支持代孕合法(法需要详细定制和约束),个人反对卖淫合法和非法同居同,由其是后者我不一次说了,非法同居是保护为了结婚目的恋爱,但现在取消非法同居成了淫乱出轨无约束,其次你帮性欲和养育放一起谈,有点不对等。
    2、你说我支持代孕,就是强制别人代孕和两人在一起性关系?代孕可以人工注精或人工受精,在女方健康墙体下1个受精卵就好。
    3、当然如果法规定制不详细是会被利用,我也不只一次在观网表达对政法界失望,现在很多法规,如未成年、隐私保护、伤害保护在一些程度上,变相的成了坏人保护法,被坏人利用,前面我说了我只赞成代孕合法虑,但如果不出台代孕合法,我不会去详细谈需要完善什么样的法规和约束,不要扣着字眼,我支持所有代孕。
    4、、从某种程度代孕来说放小来说,和器官捐赠,如肾、骨髓有什么不同,伤害不见得比这两个捐的高,你认为器官捐赠也是剥削。
    5、如果要各法,我会提很多意见,我说了不算了,只是表达我的个人态度。

    你根本底层逻辑有问题。 性权利的需求远大于(高于)生育权的需求,为什么不能用卖淫的方式满足性权利,却要通过代孕的方式满足生育权? 如果同居混乱且所以应该被禁,那代孕市场更混乱为什么就要细分法律加以保障?

    除了骨髓以外,我国的其他器官捐赠都属于死亡捐赠和亲属间捐赠,包括肾脏。你所提倡的合法代孕难道类似捐赠骨髓一样,完全免费自愿的吗?或者是亲属间出于亲情帮助代孕?难到你支持的不是有偿代孕? 有偿代孕,怎么可能和现行法律保护下的器官捐赠一样?一个是剥削一个是公益,如何一样。这当中的区别你分不清?

    另外,在生育这一问题上,男人永远不可能被剥削,所以我对男人是否有权力讨论女性子宫的使用权持异议。(表达观点不打拳)


  • 九江月
    代孕的背后真的就只是女性沦为生育工具吗?不完全是。代孕这个问题,很大程度上与人口老龄化有关,晚婚晚育成为了一种常态,但是人类生育年龄是有一个区间的,比如女性在40岁以后就会逐渐失去生育能力,即便有也比较危险,而男性方面……很遗憾的说,就工业化以来人类精子平均数量下降了一半以上,而工作压力导致男科患者数量不断增加,20到40岁之间的男性28%会有包皮过长或包茎(可能有2亿),而30岁开始患有性功能障碍的人数也在增加中,二三十岁患者占了男科人数的六成,但是不像妇科,我国这方面的医疗资源相当少,很多患者实际上还羞于就诊。所以我国性教育方面,不仅仅是女性方面还需要大力推广,男性方面的生理卫生也同样重要,尤其是生育知识方面,很多男性只知道女性意外怀孕打胎就可以了,根本不考虑后果,而夫妻双方真正想要孩子的时候又会陷入不孕不育的困境。结婚成本不断提升,导致结婚年龄不断延后,生育的黄金期很快就过了,生理卫生知识的普遍性缺乏又加重了不孕不育的系统性问题,在夫妻双方都四十多岁以后,连试管婴儿都没条件做了的情况下,一个家庭,为了要一个孩子,势必会走上代孕这条路,三十万,七十万,对于他们来说可能就不是钱的问题了,而是一个家庭的希望的问题了。我绝不是在为代孕产业正名,而是要透过事情的表象去分析原因,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来。这只是一家之言,但广泛交流意见总能有所收获,或能偶遇一枚沧海遗珠。此条评论已被折叠,点击查看

    鼓励对穷人, 女性的身体进行剥削,你还有理?
  • 大林
    那个女人可以说出生证丢了,补办一个不就行了吗
    丢了可以直接补,因为不会被替用掉。卖了就有人正在使用你的出生证了。
  • 太行山上观天下
    孩子出生了就该无条件上户口!!单亲女性就别生孩子了?
    岂有此理!!
    后又因生活拮据以25000元通过一个“出生证群”卖掉了女儿的出生证
  • NaP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有梅毒产下的孩子也会受到影响的,很容易导致畸形。这个女的真的不靠谱
  • 那个女人可以说出生证丢了,补办一个不就行了吗
  • 经人介绍找到中介徐某花费70万代孕求子, 违法犯罪者总是很逍遥的存在, 他可以很轻易的找到中介, 警方为什么找不到?
  • 已注销用户 心直口快请谅解,愿国家稳定,愿民族强盛!
    全部楼层
    guan_16063858892371
    我仔细看了下你的评论,从生育率下降论述代孕合法性的不是你,我前面回复的第一句你可以不看,不影响后面的阐述。
    我对你的底层逻辑有很深的疑问❓你支持代孕合法却大力反对卖淫合法,甚至同居合法?性欲是人类三大基本欲望之一,人类对性欲的需求远高于生育需求,为什么生育权需要保障极少数人的需求,性欲就不必得到满足? 毕竟靠自由婚恋有一大波男性是找不到对象的,为什么不考虑他们的性需求?
    底层逻辑错误,靠细分法律和措施来规范以及保障权利根本是舍本逐末。

    推荐一本书,柔石先生写的《为奴隶的母亲》,文中描述的悲惨和凄凉,距今不过百年而已。 中国今天处于全面快速发展的宏大叙事下,各个阶层都有一定的获得感,给了一部分人很深的错觉,觉得自己不可能沦为被人身剥削的对象,说不定还可以剥削一把别人。 哼, 历史是螺旋的,全面发展总有一天会进入阶层分化加剧阶段,届时大多数人会发现只有代孕合法被记住被利用,用细分法律来保障的权利全都被选择性忽视了。
    1、我支持代孕合法(法需要详细定制和约束),个人反对卖淫合法和非法同居同,由其是后者我不一次说了,非法同居是保护为了结婚目的恋爱,但现在取消非法同居成了淫乱出轨无约束,其次你帮性欲和养育放一起谈,有点不对等。
    2、你说我支持代孕,就是强制别人代孕和两人在一起性关系?代孕可以人工注精或人工受精,在女方健康墙体下1个受精卵就好。
    3、当然如果法规定制不详细是会被利用,我也不只一次在观网表达对政法界失望,现在很多法规,如未成年、隐私保护、伤害保护在一些程度上,变相的成了坏人保护法,被坏人利用,前面我说了我只赞成代孕合法虑,但如果不出台代孕合法,我不会去详细谈需要完善什么样的法规和约束,不要扣着字眼,我支持所有代孕。
    4、、从某种程度代孕来说放小来说,和器官捐赠,如肾、骨髓有什么不同,伤害不见得比这两个捐的高,你认为器官捐赠也是剥削。
    5、如果要各法,我会提很多意见,我说了不算了,只是表达我的个人态度。

  • 爱吃狗肉的爱狗人士
    看了新闻,47岁代孕,梅毒,卖出生证明,这女的不靠谱。可怜的孩子!
    网贷群接代孕,梅毒。这类人怎么说要放一边,怎么做的才是重点。
  • 全部楼层
    已注销用户

    如果按你的抬杠方式所有方式都人身剥夺,关于你说的:
    卖淫,个人是坚决反对,包括非法同居,我个人都提过N次了。
    买卖妇女儿童这个就更不应说的问题,同时我希望的是完善抚养权的剥夺和领养法的完善。
    买卖器官现在有可行的捐赠,同时我提过对于极刑犯罪的强制卖器官赔偿。
    `
    再回到本文代孕问题,我之前回复也提过,首先你要考虑的为什么要代孕,我提过对于生活不检点堕胎多的这一类严禁代孕,包括类似自我可避免因数的严禁堕胎,如同性恋。
    `
    我这里讨论的是对于那些身体健康,如成长过程中受伤的,比如小孩生殖器受损摘除蛋的,女方子宫不孕育的,这些完全非身体健康非违反道德的,可以考虑代孕,当然对于代孕女的如文中的这种肯定不行,未婚人不行,可考虑单亲只生育过一胎母亲,毕竟正常人生育两胎还是能接受的,当然这些不是我说的算,如果你非要从这里抠字眼我也没法,我只是提出我的看法。
    我仔细看了下你的评论,从生育率下降论述代孕合法性的不是你,我前面回复的第一句你可以不看,不影响后面的阐述。
    我对你的底层逻辑有很深的疑问❓你支持代孕合法却大力反对卖淫合法,甚至同居合法?性欲是人类三大基本欲望之一,人类对性欲的需求远高于生育需求,为什么生育权需要保障极少数人的需求,性欲就不必得到满足? 毕竟靠自由婚恋有一大波男性是找不到对象的,为什么不考虑他们的性需求?
    底层逻辑错误,靠细分法律和措施来规范以及保障权利根本是舍本逐末。

    推荐一本书,柔石先生写的《为奴隶的母亲》,文中描述的悲惨和凄凉,距今不过百年而已。 中国今天处于全面快速发展的宏大叙事下,各个阶层都有一定的获得感,给了一部分人很深的错觉,觉得自己不可能沦为被人身剥削的对象,说不定还可以剥削一把别人。 哼, 历史是螺旋的,全面发展总有一天会进入阶层分化加剧阶段,届时大多数人会发现只有代孕合法被记住被利用,用细分法律来保障的权利全都被选择性忽视了。
  • 折磨之王滴滴滴 水利水电走起。
    玩弄人伦底线,必遭反噬。
  • 天,这人的经历也够复杂的了。
  • 全部楼层
    天地光阴一过客
    这和道德有什么关系,帮人代孕就是不道德,您是道德专家?
    你的道德门槛是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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