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留守女童被爷爷性侵案一审宣判:有期徒刑10年

据重庆广电12月1日消息,今年6月中旬被曝出的“贵州7岁女孩被爷爷杨某某性侵案”近日传来最新进展,杨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10年。此案是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推行以来,重庆检察机关的首个督促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案件。

视频来源:@重庆广电-第1眼

今年6月16日,微博博主@皮肤科博士-陈奇权 发布微博称,自己同事接诊的一名7岁小女孩,感染严重性病。经过追问才得知,该女孩长期遭受爷爷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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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被沙坪坝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杨柳青关注到后,杨柳青联系了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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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进一步调查后,杨柳青了解到,疑遭性侵的女童是贵州省正安县人。按照女童的描述,案发地应该在贵州,此案应当由贵州正安管辖。

不过,杨柳青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负有教育、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特殊职责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都有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的义务。

随后,女童的母亲在医院医生的提示下,向重庆警方报案。同时,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杨柳青与贵州省正安县检察院也取得了联系,将搜集到的犯罪线索进行了移送。

同时,重庆警方也向贵州警方发出警情通报。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6月17日,贵州正安警方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以涉嫌强奸罪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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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此案一审宣判: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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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当地检察机关还向被害女童发放5万元司法救助金,为被害女童及其母亲申请了相关法律援助。

【综合:重庆广电 @皮肤科博士-陈奇权 @正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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