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富士康也干过,那次冻结了记者个人财产3000万

【声明:本文由风闻社区用户“吃饱就睡”原创并首发于风闻社区,未经授权禁止一切形式转载,转载请通过社区私信联系本人】

近日,一纸“民事裁定书”让腾讯及老干妈两家公司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焦点。在回应起诉一事时,腾讯表示系老干妈在腾讯投放了千万元广告,但无视合同长期拖欠未支付,因此向法院申请冻结了对方应支付的欠款金额约1600余万元。

不过,随后事情峰回路转,7月1日贵阳公安双龙分局发布通报称,此事系3人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签订合作协议,目前3人已被刑拘。在通报发出后,腾讯自嘲是“憨憨”,更是“悬赏”1000瓶辣椒酱征集类似事件的线索。

随着这起事件越来越清晰,事件中“腾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老干妈名下1600余万财产”也成为了人们热议的问题。

“财产保全”引起舆论这么高的关注并不是第一次了。有网友就提到,早在2006年的时候,一家媒体记者曾前往深圳调查一家大企业的加班问题,在报道发出来后,这家企业直接让向法院起诉冻结相关记者的个人财产3000万,这是当时全国向记者个人索赔金额最大的名誉侵权案。

冻结从法律上来说是没有程序问题的,另外这3000万并不是说记者名下真的有这3000万,而是冻结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上限为3000万。根据牵扯入这起事件的记者自述,他们也都是普通家庭。

这家大企业,就是大名鼎鼎的“富士康”。下面就根据公开报道,给大家捋捋事情经过。

2006年6月13日,英国《星期日邮报》报道,生产苹果公司主打产品iPod的富士康女工每个月的工资收入只有27英镑(当时约合人民币387元)。这篇报道引起了全球关注。后来,苹果公司还向富士康派出了调查组,调查富士康的工人待遇问题。

在国内,《第一财经日报》派记者实地调查了富士康位于深圳的基地,并在6月15日在其C5版头条发表了《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一文,报道了富士康存在的员工超时加班现象。

记者王佑报道,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她“亲眼看到3个年轻女工因为经常加班,晕倒在了生产线上”,“生产线上没有凳子,除了少数员工之外,一般操作工都必须站立工作,连续12小时不停干活”。

500

6月22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王佑又实地调查了富士康在江苏昆山的另一个代工厂,并发表了报道《富士康昆山工厂离职女工:底薪很低 福利相对较好》。这篇报道同样提到了富士康存在的加班问题。

据《广州日报》报道,两篇报道发出后,6月30日,富士康的两位代表在上海约见了报道相关新闻的记者王佑以及编委翁宝。王佑表示,当时他们来表达的主要观点是“连续报道在网络上引起了非常强烈的关注,使富士康很被动。希望我们报社不要再追踪下去了,这样会让他们很为难。”

后来,编委翁宝在新浪与网友进行交流时谈到这次对话,表示“双方的沟通非常融洽,双方也没有提出事实的问题。”

然而,7月3日,郭台铭所控股的台湾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就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鸿富锦在提出3000万的赔偿要求的同时,还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对于起诉的理由,鸿富锦表示:

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没有事实根据,纯属虚构事实,恶意中伤,企图误导读者。该报道多处使用了“逃离”、“特殊管理”、“残酷”等明显带有侮辱、贬损性语言,对原告员工的工作环境妄加贬损性的评论,称富士康员工的生活“干的比驴累,吃的比猪差,起的比鸡早,下的比小姐晚,装的比孙子乖。看上去比谁都好,五年后比谁都老”。

此后,《第一财经日报》还以系列报道的形式持续刊发了不实报道,使广大读者对原告及其经营的“富士康”品牌产生了重大的误解,造成原告社会评价严重降低,在业界造成极坏的影响,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和商业信誉,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对于富士康提出财产保全,国内著名侵权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当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名誉侵权案中,极少采用财产保全的例子。但对于申请财产保全亦无明文禁止。

“两记者遭富士康3000万天价索赔”一事在国内发酵时,据天极网报道,7月5日,郭台铭回应了英国《星期日邮报》对于富士康压榨工人的报道。郭台铭表示报道的内容不是事实,富士康正在考虑就此报道提起诉讼。郭台铭还称,不止富士康一家公司,而是全世界的企业以及政府都在受着不真实报道的困扰。如果采用法律手段的话,相当于默认,因为告他们,反而会把他们捧红。他相信,随着时间流逝,真相会大白于天下的。

7月1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王佑和翁宝分别发出(2006)深中法民一初字第23号和(2006)深中法民一初字第24号的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告王佑银行存款、股权,查封、扣押被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以上查封、冻结以2000万元人民币为限)”,“冻结被告翁宝银行存款、股权,查封、扣押被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以上查封、冻结以1000万元人民币为限)”。

在新浪与网友聊天时,翁宝曾被主持人问到“苹果对他们的调查报告还没有出来,他们的主要理由是怎么起诉查封的?”

翁宝对此解释称,“他们就是提出诉讼请求诉讼保全,这种诉讼保全就是对方是通过所在的深圳市商业支行提出担保,对方也要提供担保,加入封错了还可以还你,进行了财产查封。”

7月17日,王佑和翁宝收到了法院冻结其资产的通知书,被冻结的资产包括房产、汽车和存款。

对于资产被冻结,翁宝表示自己工作受到很大影响,并且承受着很强的心理压力。翁宝说,自己的固定资产,包括汽车、房子、存款都被查封了。房子虽然查封了,但还可以住,不过不能发生任何交易行为。

这1000万和2000万对翁宝和王佑并不是一个小数目。据翁宝在其个人博客中透露,他的资产被冻结后,因为担心乡下的父母担心,所以一直没有告诉他们这件事。王佑被冻结的存款中,一部分是她的母亲给她存下的嫁妆。而房产,则是父母用了一辈子的积蓄艰难买下来的。

翁宝在回应时,还提到了台湾《工商时报》记者旷文琪。

《广州日报》在报道中提到,2004年4月29日,台湾《工商时报》记者旷文琪发表了一篇名为《英特尔新平台——嘉惠鸿海》的报道。报道发出后,鸿海公司表示这篇报道虽然正面,但文章提及鸿海连接器报价达7美元,暗指产品价高质量有问题,损害公司营销,使对手得以借机发动打击,让鸿海损害商业利益达3000万台币。

鸿海因此向台北地方法院提供1000万元担保金,诉请“假扣押”旷文琪财产3000万元,并获准。2004年6月旷文琪每月薪水被扣1/3,名下财产亦无法处置,个人财务受到影响。2004年10月,旷文琪申请“留职停薪”3个月。

鸿海与旷文琪这件事,以鸿海撤销诉讼,并与《工商时报》和旷文琪达成和解结束。

事情发生后,翁宝收到了一封旷文琪的信,旷文琪在信中提到自己经历的那件事情对他个人和家人造成的伤害特别大,事过两年之后还能够感受到这种伤害。翁宝说“在这点上,我们还算是能够相互之间深有体会的。”

8月18日,苹果公司公布了其对富士康代工厂的调查结果,苹果在报告中称,富士康并没有强制加班,但是加班存在超时的情况。

8月28日,《第一财经日报》向富士康方面发函,表示“记者报道属于职务行为,报社将动用资源支持两人全力应对诉讼”。

《第一财经日报》在公函中表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王佑所在部门负责人翁宝被列为被告与法不符”为由要求富士康公司“撤消对翁宝的起诉并接触对其个人财产的查封”,否则“报社将支持翁宝通过法律途径向富士康公司主张”。

除表示对翁宝和王佑两人的支持外,《第一财经日报》还通过公函向富士康公司的做法表示谴责。“针对贵公司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查封二人个人财产的做法,本报表示强烈谴责。我们相信贵公司这种以公司组织行为针对记者个人的做法,将为整个中国新闻界所唾弃”。

《第一财经日报》就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下称“鸿富锦公司”)诉讼本报员工王佑、翁宝名誉权侵权一事,郑重声明如下:

    一、王佑记者的报道属于职务行为,为此,本报将坚决支持王佑、翁宝二人,全力应对与鸿富锦公司的诉讼。

    二、根据我国有关法规的规定,鸿富锦公司将王佑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本报编委翁宝列为被告,与相关法律不符。为此,本报郑重要求鸿富锦公司撤销对翁宝的起诉。

    三、针对鸿富锦公司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查封王佑、翁宝二人的银行账户、房屋和车辆等个人财产,本报表示强烈谴责。本报郑重要求解除对翁宝和王佑个人财产的查封。对于由此给翁宝和王佑个人利益造成的侵害,本报将全力支持其二人通过法律途径向鸿富锦公司主张。

    四、我们相信,鸿富锦公司这种以公司组织行为针对记者个人的做法,势必引发新闻界的公愤。

8月30日,事情出现变化。在接受新华社记者电话采访时鸿富锦表示,公司高层在30日下午做出决定,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个人资产的冻结,同时将诉讼标的由之前的3000万元降为1元,并添加《第一财经日报》报社作为被诉对象。

翁宝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证实了这一点,他表示30日下午,鸿富锦公司有关人员曾与他进行了沟通,这是财产被冻结以来第一次“良性互动”。

对于富士康把索赔金额降到1元,翁宝表示:“我们已经取得了一个胜利!”“自己和家里人,现在的心情都轻松一些了。”

另一位当事人《第一财经日报》女记者王佑说:“这次阶段性战役的胜利,已经让她看到了曙光。她作为一个普通的女记者,现在就要用尽全力,不惜为新闻人的这一元钱,抗争到底。”

据东方网报道,9月3日,第一财经日报社与富士康发布联合声明,双方互致歉意并表达了尊敬,富士康也同意撤销对第一财经日报社的诉讼。双方表示同意携手合作为创建和谐社会,并增进劳工权益而努力。

500

在这件事发展过程中,还暴露出鸿富锦一直没有组建工会的问题。据《上海证券报》2006年9月1日报道时任深圳市宝安区总工会组织宣教部部长的滕尧东告诉记者,宝安区总工会从2004年12月起就多次发函敦促鸿富锦公司组建工会,但该公司一直没有回函。区总工会还曾两次上门拜访,与公司党委进行协商。虽然得到企业党委的支持,但由于没有得到上级公司的同意,至今该公司仍然没有建立工会。

深圳市总工会负责人表示,深圳市已经将鸿富锦公司列入全市30个“必须在今年组建工会”的企业名单,并成立了以市总工会牵头的组建班子,敦促该公司在年底前成立工会。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网,2007年3月25日上午,富士康科技集团工会联合会在深圳成立。

500

参考:

《广州日报:两记者遭富士康3000万天价索赔》

《新华网:鸿富锦诉记者侵权案索赔降为1元》

《富士康状告媒体索赔3000万 记者个人资产遭查封》

《翁宝聊天实录:这是媒体业的911事件》

《富士康老板郭台铭首开口 称血汗工厂报道不实》

《上海证券报:鸿富锦公司至今未成立工会》

《第一财经与富士康发表联合声明 相关诉讼撤消》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