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闹,这事真不能怪法院

6月29日,来自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的一纸执行裁定书拉开了腾讯与老干妈之间的“恩怨情仇”。

随着事情峰回路转,社交网络上也有一些声音质疑,地方法院在这场表面上看是合同纠纷,实质却可能是原告遭遇诈骗的诉讼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7月1日晚,字节跳动副总裁李亮就在社交媒体上发文评论此事:

基础事实都没调查清楚,就可以直接启用公检法手段,竟然还成功冻结了对方1600万元!说明这家公司已经形成了用公检法打击一切不利于它的日常思维,而且简化到连调查都懒的去调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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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亮的发言很快就引发舆论关注。他说的话看似合情合理,实则大错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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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坊间常以“南山必胜客”调侃腾讯,甚至于一些媒体在报道中也直接引用这一词汇,但是在这起诉讼中,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履职,并无任何可供指摘的地方。

首先,我们需要搞清楚的一个常识是,法院是审判机关,而非调查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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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相关诉讼还未进行审理,公布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文件全称是《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并非审判文书。

说得通俗一点,这是腾讯在审判开始前依法申请诉前保全,而非审判后的资产冻结。

民事诉讼是双方各自举证,公安机关可以不介入调查;而在此过程中,任何一方都可以出于正当目的提出有关于财产保全的申请。通常而言,法院是不会回绝这一申请的,而是要求申请方做担保,以免出现冻结错误,事后也可以赔偿被保全方的损失。

新京报采访到段和段律师事务所陈若剑管理合伙人也是持这一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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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曝光的执行裁定书同样可以印证反谣言中心的说法:

原告腾讯方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查封、冻结老干妈名下价值人民币16240600元的财产,担保人XX为本案财产保全提供信用担保。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做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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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时援引到的法律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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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还是有很多网友误以为此次查封、冻结资产是突然之举。

加之老干妈相关负责人在接受红星新闻的采访时也表示,对于腾讯旗下游戏QQ飞车给老干妈做广告,甚至于登上微博热搜,公司之前并不知情,腾讯也没有催收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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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查封、冻结资产发生得很突然,其实是想当然了。

红星新闻的报道透露到,老干妈方面早在6月10日就已经接到此次诉讼的法律文书,随后报案。当地警方于6月20日立案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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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的报道对于此事也有个时间线的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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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新闻的报道还透露说,腾讯方面是有催收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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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妈称,腾讯没有催收;腾讯称,多次催办无果……也有一种可能是,腾讯催收时依然是向实施诈骗的3名嫌疑人进行询问。

双方各执一词,具体详情等待着警方给公众释疑。

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人士告诉反谣言中心,如果老干妈真的确认没有与腾讯进行过广告合作的话,在接到法律文书后就可以在第一时间以商誉受损为由反诉腾讯,这恐怕是更为明智的应对举措。仅仅是报案的话,可能就是没有考虑到资产被查封和冻结的可能。

当然,有部分网友表示,李亮的原意可能是想吐槽腾讯的作风过于傲慢,他们完全可以与老干妈方面进行协商后,先行了解到自己可能遭遇到诈骗的事实,而非直接起诉。

在这里,反谣言中心想讲的是,作为知名企业,腾讯可能是有一定的“大公司病”,也习惯了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但直接起诉是腾讯的权利之一。

回头再看李亮的发言,漏洞不少:“直接启用公检法手段”的主体只能是党和政府,而不可能是私人或企业,所以他的措辞完全可以再严谨一点,尤其是与“调查”一词在同一语境下使用,很容易给外界造成误解。

在引发争议后,李亮已经将相关发言予以删除。

目前,老干妈方面还表示,警方通报中的3名嫌疑人并非老干妈的员工,与他们公司从无关系。

红星新闻采访到的老干妈员工也称,他们不认识相关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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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3名嫌疑人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彼此间什么关系,在此事中如何分工、如何行动,为何要冒充老干妈而非其他厂商,腾讯又是为何十分轻易地上当受骗,种种谜团都有待警方深入调查。

已经躺平任嘲的腾讯,接下来会如何应对、是否考虑撤诉也值得关注。

另据了解,负责审理此案的是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有关工作人员1日下午回应表示,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具体案情不便透露。

如果腾讯一方不撤诉的话,此案将在7月17日正常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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