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座怎样的围城???

昨天忽然有朋友问我怎么看待离婚冷静期的问题,本来还在纳闷,但随手一刷社交平台,原来是这个方案被正式通过,而且即将实行。虽然网络上一片哀嚎,但我的内心其实没什么波动,希望网友们也不要激动。哀嚎无用,反正我们也改变不了什么。认清现实,法律不以网民意志为转移。

不过,要说真有多大影响,也不必担心。你有张良计,我有过桥梯。离婚这么难,那我推荐结婚的时候再慎重一些。既然离婚需要等,那就零容忍。反正还有冷静期,吵架了就去离,回来冷静冷静再看是不是撤回。离婚冷静期是用来冷静的,而不是用来消磨时间的。你看,这就回归它的本质用途了。

而且,实际上去年的时候,我就讲过这个离婚冷静期的问题。虽然我觉得这个设定我非常之不喜欢,极力之反对,但显然无效。而且事实也是,它就是那么默默地在一片反对声之中通过了。虽然说我一直觉得,降低婚姻变更成本和心理负担才是正途,但法律不管这个,如果真要从移风易俗的角度来谈这个问题,我反倒觉得比较困难。之所以离婚冷静期能够被通过,其本质动力就是这种顽固而强力的风俗习惯。别看网上很多劝分不劝和的言论,民间仍旧保持着“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执念。那些手握表决权的代表们,可大多不太年轻了。不信诸位大可问问家里的长辈,怕是赞同的声音也会不少。

当然,大家也不要觉得离婚冷静期多可怕,协议离婚才有冷静期,双方都同意那才叫协议,一方不同意的要去法院起诉离婚。大家想,夫妻俩说离婚了,离。那要是后悔了呢,再去结,麻烦不麻烦。对于双方都确实认可的离婚行为,离婚冷静期不过是晚发一个月的证,就当快递晚了。如果有一方不认可,那这种夫妻也不可能协议离婚。所谓冷静期,只针对脑子一热就离婚的两口子,但凡有一方当时不想离,都用不上这个冷静期。当然,这也就是安慰一下大家,实际操作中问题多了去了。主要是希望大家别为难自己,法律我们没能力改变,能被改变的只有我们自己。

平衡离婚冷静期最好的办法,就是降低离婚的发起阈值。遭受家暴不要忍,婚姻不和谐不要忍,发现配偶出轨也不要忍。既然法律给了冷静期,就要善于利用。很多网友说外国也有离婚冷静期。是啊,外国就是离婚发起阈值低,才有的离婚冷静期。咱们现在先有了离婚冷静期,行为模式自然也要配套。还要给行政司法机构讲清楚,都有冷静期了,就少和稀泥。哦,最后一点估计是我想多了,可能要等一代人的改变,才能把这个问题解决。

不由想起以前看过的《围城》,借用里面的一句话,“离婚冷静期是一座围城,同性恋还没进去,异性恋没能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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