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花亚伟:建议将偷窥偷拍等行为入刑

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花亚伟建议完善立法,对偷拍等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行为予以刑事处罚,在《刑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增加“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罪”。

据@人民政协网孙金诚5月26日报道,近年来,全国曝出多起旅客在酒店、民宿住宿时发现针孔摄像头的案件。偷拍事件给受害者带来极大精神伤害、引发公众担忧,造成公众心理恐慌。 

“此类现象频发,一方面是管理不严,导致针孔摄像头很容易得到。另一方面是相关法律存在漏洞,对偷拍行为处罚较轻,违法成本偏低。”全国政协委员花亚伟在调研中发现,针孔摄像头价格不贵,在部分网络商城和实体店中都能买到,不少商家还提供改装服务。此外,目前大多数偷拍案件都是予以治安处罚。“偷拍等严重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在刑事处罚中缺位,已成为我国刑法一大漏洞。”花亚伟说。 

为此,在今年两会上,花亚伟提交提案呼吁,遏制偷拍等违法行为高发,切实保护公民个人隐私,还公众以安全感。 

他建议完善立法,对偷拍等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行为予以刑事处罚,在《刑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增加“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罪”。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针孔摄像头及窃听、偷拍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生产、销售针孔摄像头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从源头上制止针孔摄像头泛滥的局面;明确酒店、宾馆及公共厕所等管理者的主体责任,对出现违法设置窃听窃照装置的管理者予以相应行政处罚,并使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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