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沈阳交警很可能被瑞典交警输出价值观了

观网报道的这条新闻火了,点击量超高:

http://www.guancha.cn/society/2018_01_18_443727.shtml

某乎上指责沈阳交警“公开抢劫”,不过最终有关部门还是道歉了。

不过新闻下面一则读者评论引起了老夫的注意:

前几年爱卡的论坛里就有车主曝光过,辽宁的交警专门在下雪天去高速口等着,来了车,来一个宰一个,你想啊,下雪天跑高速,那个车牌子上能保证没一点泥水,就说你想擦一下,高速你能停车吗?不能吧?那你车牌子一定是泥有水有冰雪,然后就说你遮挡号牌罚你……还要不要脸了……

好熟悉的套路啊。瑞典警察这些年不就一直这么干嘛。而且瑞典网民对此吐槽多年了,也没见瑞典交警长进多少啊。

不多说,先看这个,去年4月份三个瑞典女警察被一个醉汉在大街上痛揍,这个视频传遍瑞典全国之后,引发了该国网民的大讨论:我们的警察还能守一方平安,给老百姓以安全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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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大批读者评论,为啥不开枪,要知道这是瑞典,不是美帝啊。瑞典警察和美帝不同,是很怂的,多年前一个穆斯林小伙在课堂上痛揍一个据说侮辱先知默罕默德的搞艺术史的老师,校警来了四五个,这个穆斯林小伙连校警和片儿警一起揍,场面很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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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警察打击刑事犯罪不行,但是在马路上搞创收很可以,于是就有了在雨雪天拦车查车牌号污损的英勇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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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样的天开车,车牌能不挂点泥吗?不好意思,“污损车牌”(Smutsig  registreringsskylt),先罚你1500克朗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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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螺丝帽咋没拧紧呢?罚500。

瑞典警察这么搞很多时候也没办法,财政部拨款有限,很窝囊,也有体制原因,老夫稍微分析一下:

随着近年来各类社会治安的复杂化,北欧各国警局内部的分工也越来越专业化、细化。相对于瑞典和芬兰,挪威和丹麦的警察系统的一大特点就是“警检”合一,警察不但有有逮 捕审讯权,还有控诉权,控诉权又分为对内(警员违规执法或犯罪)对外(犯罪嫌疑人)两个部分的,但带来的各部门结构上的权责不明、叠床架屋是当初决策者始料未及的。

以丹麦为例,国家警察管理局(rigspolitisjefen)和国家公共检察院 (rigsadvokaten)都对司法部负责,但北欧各国的警局内部本来有自己的一套自洽的“小江湖”,对于违反纪律的警察原则上以内务部处理了事,公共检察院和司法部一般很“识趣”地不予插手。但随着9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欧盟各国警察的跨国合作越来越多,国内的警局规章也越来越受制于欧盟“普世”的警察条例的限制,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厘清警察的权责界限,这就打破了几十年来形成的“小江湖”的平衡度。警察管理局工资依然挂靠在“警”的名下,但做事要看司法部的脸色,这个尴尬的“吃里扒外”的内部审查职能被“赋予”了警局内鬼的角色。

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已经习惯了原有游戏规则的警察局不愿意让家丑暴露在司法部门之下,在抓捕嫌犯的过程中,如果嫌犯指控警察有暴力执法现象,控告到警察管理局,办案部门不愿意把自家“丑事”暴露在外,于是处处掣肘警察出庭接受指控,2012年3月,丹麦日报就揭露了大量警察缺席法庭出庭的情况:

另一点,很显然“警检合一”中的“检”的一部分功用已经和警察管理局重叠,成为了一种象征性的屠龙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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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床架屋的机构设置不但没有形成协同合作的管理模式,随着各个部门下属机构的增加(比如效仿美国警部成立了缉毒总署),在警察数量的总数没有大量增加的情况下(北欧四国警察队伍的大规模扩充基本都在2014年之后),警员违规甚至获罪的现象反而越来也多,查阅瑞典、丹麦、挪威这三国每年警察受纪律处分的数量如下: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瑞典        119     117     165   187     198    221     252

丹麦        43       47      61    74      77     82      85

挪威        33       32      55    53      60     63      69               

 

从数据上我们可以看到,三个国家的警察受纪律处分的人数在6年间几乎都翻了一倍。 瑞典带有鲜明右翼色彩的网站FriaTiden还解读,2011年北欧警察因暴力执法而被处罚的数量突然增多,是因为从这一年开始难民大量涌入给警方的工作带来很大压力,笔者无法考证这一因果关系的合法性,但作为一种推论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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