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囚归狱——李世民的“政治神话”及其消亡

7月1日,观察者网转载了澎湃新闻的一则新闻,引起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

95岁老人临终想见在服刑的孙子,看守所把他送来了……

网友们就法律和人情的张力问题的论辩很精彩,而且熟读历史的网友“陈三”立刻想到了一个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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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就是贞观年间的纵囚归监现象。

把监狱里的犯人放出来和家人团聚,某段时间后再让他们自觉回监狱服刑,整个事件历来被当做唐太宗乃是“仁君”的证据。

不错,李世民的纵囚之举千百年来被塑造成了一种以德化民的典范。

1984年,胡如雷的《李世民传》在提到这个事件时,不无感慨地把此事成为一种奇迹:“这是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奇迹,但它只能是执法持平的结果。”

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到底如何,我们不妨征引一下史料,捋一捋。本文斗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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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丰毅在《武媚娘传奇》中饰演唐太宗

此事影响因子最大的要数王称的《东都事略》。首先要指出,王称是生活在南宋的家传史学家,而《东都事略》则是一部纪传体北宋史。它在卷32记载了宋太宗赵光义和臣下的一段很有趣的对话:

太宗尝语辅臣曰: “朕何如唐太宗?” 皆曰: “陛下, 尧舜之主也, 何太宗之足云?” (李) 昉独无言, 徐诵白居易诗云: “怨女三千放出宫, 死囚四百来归狱。” 太宗拱手曰:“朕不及也。”

赵二想正面肛一下李世民,众臣附和:您是尧舜之主啊,哪是姓李的能比的?只有李昉很耿直,念了一句诗,让赵二深感惭愧。

他念的这句诗,就是白居易的《七德舞》的诗句:死囚四百来归狱!

白居易生活的时代距离贞观年间已经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了,这是他怀念李世民举义兵,致太平的圣君形象而有所感怀。史学家陈寅恪在《元白诗笺证稿》中对这首诗大加赞赏,认为白乐天老师为了写这首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耙梳各种先帝史料,苦心写就的,而且断定白乐天肯定查阅过《太宗实录》和《六典》。

 陈寅恪确立的以诗证史的范式,这里限于篇幅略过不讲。但白居易毕竟是诗人不是史学家,王称则生活在南宋,我们必须要找到唐人的原初记载,辨其面目。

在《旧唐书》和《新唐书》中,我们找到三段有关释放犯人回家的记录,不妨一切贴出来对照一下:

旧唐书的记载其实只有寥寥几十字:

(贞观六年,632年) 十二月辛未,亲录囚徒,归死罪者二百九十人于家,令明年秋末就刑。其后应期毕至,诏悉原。

《新唐书·太宗本纪》这样说:

十二月辛未,虑囚,纵死罪者归其家。…… (贞观七年) 九月,纵囚来归,皆赦之。

而《新唐书·刑法志》则比较详细:

(贞观) 六年,亲录囚徒, 闵死罪者三百九十人, 纵之还家, 期以明年秋即刑; 及期, 囚皆诣朝堂,无后者,太宗嘉其诚信,悉原之。然尝谓群臣曰: “吾闻语曰 ‘一岁再赦, 好人喑哑’。吾有天下未尝数赦者,不欲诱民于幸免也。

有意思的情况出现了!释放囚犯回家的人数出现了重大变化,从290多人变成了390人。这一点被喜欢搜罗唐史再通古今之变的北宋思想家司马光抓住了,他拿出了小时候砸缸的劲头,不依不饶地考证,认为贞观六年,全国的死囚犯其实只有不到30个。

在这里,笔者怀疑,白居易的“死囚四百来归狱”很可能是北宋人编纂新唐书的一个依据。随着时间的不断往后推移,同一件事纵囚归狱的人数越来越多,这似乎给现代史学家顾颉刚的累成迭加的历史范式提供了一个显证。

不过,看各种记载,放囚的时间大致是一致的,是贞观六年的年尾,十二月二十二。这是唐代的腊节,也就是冬至后的一个戌日,这一天,家家户户聚会餐饮,有祭祖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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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册府元龟·帝王部》给我们提供了重要的细节补充。当时,李世民用了“皆放入京,依期而集”的策略。意思是,把全国的囚犯分批运送到长安,在长安由皇帝即李世民本人昭告释放后,统一遣散。

犯人受刑和羁押时游街示众在古代是常有的事情,这里,李世民搞了一个特色特赦,给放囚的犯人们搞了一个大典,在释放他们之前也“游街”了——李世民的意图是十分明显的。在玄武门之变李世民登基后,他是特别喜欢“亲录囚徒”的,也就是亲自兼任司法部部长,这到底是为何?

因为李世民深受“仓廪实而囹圄空”的古训的鼓舞,认为囹圄空乃是“圣哲施化,上下同心”的重要举措,还可以以此消弭朝堂坊间对他杀兄屠弟,逼父篡位的恶名,弱化对他的皇位合法性的质疑。

不过在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唐太宗以皇帝令直接下达放囚的指令,在德政塑造的框架下,是否在“个人干预司法”的程序上出现问题?即,皇帝有死刑的最高裁决权吗?答案是肯定的。唐律名言生杀之命,人主专之。即便是这样,李世民也把这些要放囚的对象认定为有“重大作案嫌疑者”,是在复审程序内将其暂时释放的。

综上所述,唐太宗李世民在贞观六年的这一次纵囚至少在他看来是一场“盛典”,颇耐人寻味的是,在终唐一代,却未能大书特书,而是被湮灭在浩瀚的典籍中。

直到一个人的出现,纵囚的事情才成为了新闻舆论的爆点。他不是别人,就是北宋的话题引领者欧阳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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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

六一居士老师在北宋初年的社会影响力怎么高估都不过分,是能以春秋决文狱的“学阀”(褒义)型人物。他的《纵囚论》这一篇写得极为精彩,重新发掘李世民纵囚事件这一史料的同时,也给北宋当时的当权者以棒喝。


《纵囚论》这个千古传诵的史论名篇,痛批了李世民的这项举措,原文这样写:

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 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上贼下之情”是本文的核心思想。沽名钓誉,虚伪狡诈,一点小恩小惠收买人心,却忘了人间大义,牺牲受害者以干誉,用现在很粗俗但和贴切的一个词来说,欧阳修老师认为李世民纵囚就是“装逼”。

靠装逼是无法成三王之治的,这话也是说给北宋皇帝听的。

清代的李伯行在《唐宋八大文钞》中给欧阳的这篇极高的赞誉:“ 求名两字, 勘破太宗之心,便将一段佳话尽情抹倒。行文老辣,真酷吏断狱手。”

无独有偶,明末清初的史学大家王夫之也极为推崇六一居士的论断,他这样说:

必太宗阴授其来归则赦之旨于有司,使密谕所纵之囚,交相隐以相饰,传之天下与来世,或惊为盛治,或诧为非常,皆其君民上下密用之机械所笼致而如拾者也。

纵囚就是皇帝和公检法合起伙来骗老百姓,你装什么逼呢?

释囚归狱的历史资源

李世民的这项举措,是否是他本人的原创呢?查阅汉、魏晋南北朝所有的正史和野史,其实我们可以发现,某地方官,从县令到朝堂重臣,私自释放囚犯回家,再让他们定期回监狱服刑的记载简直数不胜数。尤其在各个纪传体史书《循吏传》中,每每歌颂某个官员,一项美名就是他释放过囚犯,而囚犯很有“契约精神”,定期又回来了。

在儒家的施政理念中,法律这个东西是相当消极的,它无法强人为善,只能禁人为恶,必须辅以道德教化。从秦到汉,经历了一个以法家“以吏为师”到儒家“以师为吏”的过程,“狱空”成为善治的一个重要指标。监狱里人多,说明你这个地方人情伪薄,尚未大化,政绩是有瑕疵的。

于是大量的循吏的释囚归狱成为了史学家叙事演化的一个模块,很像评书艺人口中英雄形象出场时候的三板斧,是模式化的,是可拆卸、可移植的叙事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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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笔者插一句,史家写作,模版和春秋笔法很多都是同构的。比如说某武将很可能冤死,史官又不好明着给他喊冤叫屈,就说他死于背伤复发。于是我们在中古史料中看到很多背伤复发而死的武将,暗指他死的不明不白。

而熟读史书的李世民,极有可能在历史中总结出释囚归狱带来的德政建设效应,只不过,释放囚犯的主角从地方基层官员变成了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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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的自我否定和释囚归狱的“神秘”消失

行文至此,也许会有读者发出疑问,以武功定天下,却力求以文德绥海内的李世民释囚事件,本可以被当时的史官和诗人们大肆传诵,为何终唐一代,却只有白乐天费尽心机,饾饤之学才辑出此事,而且这段历史在唐朝既没有诏令存世,没有名党言论集,背后有什么隐情?

原因就是,唐太宗在纵囚归狱之后突然翻脸,而且翻得比较快,否定了自己的这套文德精神文明建设。

仅仅过了一年之后,也就是贞观七年,唐太宗开会的时候给群臣语重心长地说:

朕比来临朝断决,亦有乖于律令者。公等以为小事,遂不执言。凡大事皆起于小事,小事不论,大事又将不可救。社稷倾危,莫不由此。

而且话说得很重:我有天下已来,绝不放赦!

贞观纵囚一事在唐代史籍中被刻意淡化和忽略,极有可能和李世民本人对此事带来的负面效应有关系,而且不排除唐太宗亲自过问删帖事宜(贞观十四年,李世民大规模查删修国史的记录:太宗曰,朕意殊不同古人。今欲自看国史者,若有善事,固不须论;若有恶事,亦欲以为鉴诫,使得自修改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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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唐太宗还拿诸葛亮治蜀做例子,认为诸葛亮理政最大的特色就是赏罚严明,特赦囚犯,是对安善良民的不公平:

又蜀先主尝谓诸葛亮曰:“吾周旋陈元方、郑康成之间, 每见启告理乱之道备矣, 曾不语赦。”故诸葛亮理蜀十年不赦,而蜀大化。

更值得探讨的是,李世民之后的唐朝,再也找不到一例纵囚归狱的例子,和魏晋南北朝的史书事例模式构成了鲜明的对比。

不仅仅是唐朝,在之后的历史上,宋元明清七百多年的历史中,几乎很难再寻某官员为了树立自身的 “良吏” 形象,往往会主动实施纵囚的记载,可以说,自唐初之后,中国的德政模式由循吏制向着律令制时代在不断迈进。李世民亲自打碎了自己一手创建的政治神话,历史辩证法也在螺旋上升中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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