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老矣,尚能思否?

【文:黄适韧】

导言:今年是马克思诞辰两百周年。同时,89岁的哈贝马斯说自己还是马克思主义者,但我们无法确定的是,当他最终去见马克思的时候,不知道马克思会在座下给他留一个蒲团,还是挥一挥手,打发他下山,寻找适合他自己的山头。

大哲学家哈贝马斯89岁了,到这个年龄了,还在持续思想与工作,是令人敬佩的。不过,毕竟年纪大了,对他思考的结果,各位看官就不能做更高的要求。

5月初的时候,哈贝马斯出了一个访谈,标题叫做“看在上帝份上,别再提什么哲人王了!”(“For God’s sake, spare us governing philosophers!”,出处:https://elpais.com/elpais/2018/05/07/inenglish/1525683618_145760.html)这个标题还是不错的,因为里面谈的许多内容,证明哈贝马斯的政治判断力不咋样,如果非要他去领导欧洲,恐非欧洲之福。

在这个访谈里,哈贝马斯明确说“我有着马克思主义的信念”。记者首先问起当下知识分子的衰落,进而带出“公共领域”的碎片化的问题。知识分子衰落了,首先是原先支持知识分子发表意见的公共领域衰落了,互联网与新媒体的兴起,使得公共领域变得碎片化。哈贝马斯说,这是人类有史以来第一场首先并主要为经济目的而非文化目的服务的媒介革命。这很让人疑惑:之前的媒介革命难道都是首先为了文化的目的?马克思会认同这样的判断吗?

记者进而问哈贝马斯:你长久以来对马克思主义的拥护有什么变化?你还是一个左派吗?哈贝马斯的回答是:“我已经花了65年的时间,在大学和公共领域为左翼的构想而工作与斗争。如果说我花了四分之一世纪为争取欧盟更大程度的政治一体化而奋斗,那么,我这样做的是出于这样一个想法:只有这个大陆组织才能控制不受约束的资本主义。我从未停止过对资本主义的批评,但我也始终清楚知道,草率的诊断是不够的。我不是那种漫无目标四处开火的知识分子。”

当记者问到马克龙的时候,哈贝马斯表达了他的欣赏:“马克龙令人心生敬意,因为在当前的政治境况中,他是唯一一个敢于拥有政治观的人;他作为一位知识分子,一位富有说服力的演说家,追求的是欧洲所设定的政治目标;他在几乎令人绝望的选举环境下,展现了个人的勇气,而且成为总统以来,直到现在一直在做他承诺的事情。而且,在这个政治个性在麻木中丧失殆尽的时代,我已经学着欣赏这些个人品质,尽管我有着马克思主义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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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与马克龙合影

所以,简单地说,哈贝马斯仍然认为自己是某种马克思主义者,他之所以支持欧盟是因为欧盟是一个控制资本主义的事业,而马克龙是欧盟的护卫者。哈贝马斯说自己还是马克思主义者,这本身是一个会引来吐槽无数的事情,因为许多马克思主义者早就把他开除了,视之为一种新版本的自由主义。而说欧盟是一个控制资本主义的事业,这是一个更可疑的说法。冷战时期的欧盟曾经具有不同于英美的社会民主色彩,但现在其社会民主的色彩在不断褪色。让我们对比一下New Left Review前主编Perry Anderson对于欧盟性质的讨论:

……《新左评论》在七十年代的时候认为,欧洲一体化虽然是一项资产阶级的事业,但却是一个进步主义的计划,左派反对它是不对的——这让《新左评论》在当时与众不同……

这是五十年代、六十年代,以及七十年代早期的欧洲计划。然而,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这个计划经历了一场深刻的变异:欧盟完全沦为了弗里德里希·哈耶克在三十年代所希望的那种新自由主义构造。哈耶克当时写道,需要有一个欧洲邦联(confederation),因为这个邦联并非基于国内的选民,而是凌驾于他们之上,不受他们约束,所以它就与要求公共开支、福利措施、市场干预的民主压力绝缘,换言之,在这个结构中,大众无法对正统的自由市场教义造成干扰。而这恰恰就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发展出来的东西。第一次,欧洲一体化变成了非常激进的新自由主义动力机制的工具,完全违背了莫内的意图。到了九十年代,欧盟候选成员国被告知,它们入欧的条件之一,就是要把自己国家的产业私有化,这在五六十年代是完全不可想象的。接下来还有一个荒唐的想法被写进成员国的宪法:任何超过百分之三的预算赤字都是非法的。即使在美国这个最自由市场至上的国度,只有一小撮极端的右翼分子会提出这种想法,而几乎每一个普通的保守主义者都会对它说不:你不可以把财政数字写进宪法啊。但在欧洲,默克尔治下的德国坚持要这么做,于是这条法案就被通过了。然后欧洲法院也变得愈发新自由主义,取消了一切类型的劳工保护规定。最后,当然就有了异常残忍的极端紧缩政策——布鲁塞尔、柏林和欧洲央行把它强加给希腊、葡萄牙等国。所以欧盟作为一个组织(structure)变得越来越反动,越来越公开地反民主,一次又一次地藐视全民公投,厚颜无耻地为欧洲大陆的政治、经济精英的利益服务。(《大国协调及其反抗者》)

而马克龙的上台意味着什么呢?安德森在2017年第3期New Left Review上发表的评论分析称,法国大选终于为大刀阔斧地(起码在国家制度层面)实施新自由主义政策扫清了道路。马克龙在他看来,本质上就是新自由主义势力。不过,既然欧盟本身已经变成了一个新自由主义的计划,那么新自由主义色彩的马克龙捍卫欧盟,也就不是那么奇怪。只是在哈贝马斯眼中,欧盟仍然是一个左翼计划,马克龙也是可亲之人,这个印象却是非常奇怪的。

当然,在访谈中,哈贝马斯对欧盟的发展也有相应的批评:“欧元的引入将货币共同体分为南北两部分——赢家和输家。究其原因,要是政治上联盟的没有进展,各国经济区域之间的结构性差异是无法相互弥补的。缺失了一些减压阀,比如单一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和共同的社会保障体系。欧洲也缺乏制定共同财政政策的力量。此外,新自由主义政治模式被纳入欧洲的各项条约,这强化了民族国家对全球市场的依赖性。南部国家的青年就业率不堪入目。不平等现象全面加剧,蚕食了社会凝聚力。已经设法适应的人,坚持自由主义经济模式,因为这促进了个人利益。而在那些身处窘境的人当中,非理性的、自我毁灭的愤怒引发的反应已经形成了倒退的趋势,四处蔓延。” 在这里,新自由主义的政治模式与经济模式都出来了。但是,为什么欧盟在哈贝马斯眼中仍然能保持为一个约束资本主义的计划呢?

在这个访谈中,哈贝马斯同样表达了他对德国的多元文化的欣赏,同时主张培育一种欧洲版本的伊斯兰。不过,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或许有必要回顾他在2017年介入的一场争论。当时德国内政部长德迈齐埃公布了一份德国“主导文化”十点计划,他认为德国的主导文化包含了"见面时要握手、自报姓名、露出自己的面孔"、教养常识、以成绩取胜的观念、以及德国的文化和历史遗产等等;与西方世界的纽带、对欧洲的认同以及"对某些地点、事件和传统的共同记忆"也是德国主导文化的一部分。

而哈贝马斯对此的回应是什么呢?他指出,德国主导文化是与对德国基本法的自由主义解释相互冲突的。一部自由主义宪法要求将一个国家所继承的多数人文化与全体公民共享的政治文化分开,而后者的核心就是宪法。少数族群应当有权在一种共同的政治文化的框架之下坚持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哈贝马斯补充一句:“比如说,你不能强迫一个穆斯林妇女握德迈齐埃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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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同时指出,公民社会可以期待成为公民的移民熟悉本国的政治文化,虽然这在法律上无法强制——这包括理解他们的新祖国的历史情境,但更重要的是理解宪法原则是如何被解释的。而在一个民主社会里,政治文化的内容也处于流变之中,新移民也能够对政治文化的内容作出自己的贡献。但将主导文化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不仅违反对德国基本法的自由主义解释,而且也是完全不现实的。(https://en.qantara.de/content/philosopher-jurgen-habermas-you-cant-force-a-muslim-woman-to-shake-hands)

两年之前,当大批难民涌入德国,默克尔决定开放边境之时,哈贝马斯非常激动地支持了默克尔的门户开放政策 (https://global.handelsblatt.com/politics/rare-praise-from-a-philosopher-322401)。但这一仓促的政策决定引发了许多混乱,之后又在德国引发了右翼势力的增长,持限制移民立场的AfD最终成为议会中最大的反对党。哈贝马斯从来不会认为右翼势力的增长是混乱的难民政策的结果,他会不断重复他自己的规范立场,然后对右翼的主张进行驳斥。

哈贝马斯的主张如果移植到中国来,其结果会是什么呢?简单地说,当下中国官方推行的“宗教中国化”方向,在他眼里看来,恐怕都是无法接受的。他会认为,只要宗教活动不干扰他人,不违反自由主义的法律秩序,爱咋搞就咋搞,谁也无权强迫外来宗教融入中国的主流文化。比如说现在要求某宗教拆除阿拉伯式的建筑要素,回归到中国明清两朝该教的建筑风格,这在哈贝马斯看来会很难理解。他倡导的爱国主义,也是一种“宪法爱国主义”,就是说,国家认同的核心是一部自由主义宪法,至于多数族群的文化,不应该成为爱国主义的核心部分。因此,即便有一天德国这片土地上的人口从传统的德国白人换成了阿拉伯人、土耳其人,只要宪法还保持为原来的宪法,那么仍然可以继续讲德国的“宪法爱国主义”。哈贝马斯是不会有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焦虑的。

但问题是,当德国人口被置换成了阿拉伯人、土耳其人,自由主义的政治原则还能在多大程度上保持原有的地位?人们可以从理论上将面向全体公民的政治文化与多数族群的主导文化区分开来,但在现实之中,自由主义的政治原则本身在不同族群文化中获得的支持度是不同的,当族群构成发生变化,自由主义的政治原则的政治地位也就可能发生变化。哈贝马斯所提倡的极其稀薄的“爱国主义”,如何约束得住某些宗教的极端主义教徒呢?极端宗教利用“宪法爱国主义”提供的空间壮大自己,然后在时机合适的时候利用选举掌握一定的政治权力,进而推行宗教法,完全是有可能的,而且在欧洲的一些地区(如布鲁塞尔)已经出现了这样的苗头。但我们的大哲学家是不考虑这些现实的治理问题的,他生活在自己的规范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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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翻一个老账:在1999年科索沃战争中,哈贝马斯写了文章,论证北约发动的侵略战争既有道德理由,又有法律依据,称这场战争是“外科手术般精确的,有计划地保护平民”的战争。打击很精准吗?保护了平民吗?我们马上能够想到中国驻南使馆三位记者的牺牲以及无数平民的冤魂,但我们的大哲学家对此视而不见。从“沟通理性”里长出对侵略战争的辩护,何其怪异之思!对于哈贝马斯这段公案,甘阳、张汝伦等均有文章分析,兹不赘。

今年是马克思诞辰两百周年。同时,89岁的哈贝马斯说自己还是马克思主义者,但我们无法确定的是,当他最终去见马克思的时候,不知道马克思会在座下给他留一个蒲团,还是挥一挥手,打发他下山,寻找适合他自己的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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