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毅血勇的儒家大复仇主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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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面写的一篇《儒家让中国人失去血性?》,有些人认为孔子一味提倡仁义所以使得中国人开始变得软弱,这个误会可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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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儒家的确是以仁为核心,但却不是教人盲目的仁,更不是教人愚善的学问。许多人都知道儒家的性善论,但却不知道儒家其实有四性。孟子性善,荀子性恶,董仲舒性未善,韩愈性三品。但不管人性本来是怎么样的,他们的一致看法都是人性该追求的是善,是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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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起孔子就会想起他的“以德报怨”,却不知道他的原话是“以德报怨,何以报德?”。孔老二是个地地道道的的睚眦必报的愤青,看看下面他说的这句话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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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贡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子贡问孔子:“如果有人杀害了自己的父母的话,该怎么做?”孔子回答到:“要睡在草垫上都时刻拿着盾牌兵器,仇没有报不能去当官享受,不能和仇人活在同一个青天下,如果在市集上碰到仇人连回去拿兵器都不用了直接上去拼命。”听听这话,你会觉得孔老二愚善吗?

《礼记·曲礼》:“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

意思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无论仇人在哪里都要找到杀死他;兄弟被人杀了要随时带着兵器准备报仇;朋友被人杀了要么你为朋友报仇,要么离开这个国家,反正不能和他同处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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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老二如此,那么我们看看提倡性善论的孟子如何?孟子的舍生取义我们都知道,孟子还说“道之所至虽千万人吾往矣”,这种大无畏的精神没有血性?孟子对血亲复仇的看法是这样的:“吾今而后知杀人亲之重也,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人亦杀其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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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荀子的性恶论取部分推导的话就是人人都有恶念所以需要法律约束,这也难怪韩非子拜他为师。商鞅的法律规定“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连私自斗殴都不允许,何况私自裁决杀死他人?相对儒家,法家更需要百姓循规蹈矩的听从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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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是不是在秦朝亡后儒家变了?司马迁的《史记·伍子胥列传》说“向令伍子胥从奢俱死,何异蝼蚁。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悲夫!方子胥窘于江上,道乞食,志岂尝须臾忘郢邪?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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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子胥的父亲被楚平王杀害,但作为伍奢儿子的伍子胥如果因为愚忠而和父亲一同受死,和蝼蚁有什么区别呢?放弃小义而报得大仇,终于名垂后世,这是很悲壮的,伍子胥当年逃跑在江边受困,在道路边乞讨的时候,什么时候敢忘记楚国都城死亡的父亲呢?所以他隐藏痛苦奋斗最终成就功名,如果不是大丈夫谁能做到这样?

司马迁作为太史令,却没有教人愚忠君主,伍子胥在父亲被他效忠的君主杀死后跑到吴国带兵回来攻打自己出生成长的国家,即使楚平王已死都要将尸体挖出来鞭尸,伍子胥如果放到现代大概是会被当楚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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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是儒家大复仇主义最盛行的朝代,为父母血亲朋友而杀人的事情层出不穷,这种事情大多都被社会所赞扬,很多杀人者都会被赦免无罪甚至受到嘉奖。公羊派甚至宣扬不但当代的仇可以报,即使百世过后依然可以报仇。即所谓“远祖者,几世乎?九世矣。九世犹可以复仇乎?虽百世可也”。

要特别注意的是公羊派的儒家认为臣子是可以向君主复仇的,即“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推刃之道也”。父亲如果没有过错而被杀,儿子就该向君主复仇,当然,如果父亲犯了罪而被杀,儿子就不要报仇了,否则就会形成恶性循环。这其实是孟子“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这句话的体现。隐含的意思是君主和臣子是以道义维系的,责任是双向的,并没有臣子就该无条件遵从君主命令的道理,这也适用于父母子女间、朋友兄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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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挖掘的曹操墓出土了一块石头画像,画中的内容是七个女儿在家中没有兄弟的情况下击杀长安令为父报仇的故事。可见即使到了汉末儒家的大复仇主义依然没有衰弱,仍然受到大众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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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汉或汉之前,那肯定是宋朝的锅了?“有天下者,承万世无疆之统,则亦有万世必报之仇”这句话你们能猜到是谁说的吗?你们肯定想不到这是朱熹说的。在《宋史-孝义》里面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有京兆鄠县民甄婆儿,母刘与同里人董知政忿竞,知政击杀刘氏。婆儿始十岁,妹方襁褓,托邻人张氏乳养。婆儿避仇,徙居赦村,后数年稍长大,念母为知政所杀,又念其妹寄张氏,与兄课儿同诣张氏求见妹,张氏拒之,不得见。婆儿愤怒悲泣,谓兄曰:‘我母为人所杀,妹流寄他姓,大仇不报,何用生为!’时方寒食,具酒肴诣母坟恸哭,归取条桑斧置袖中,往见知政。知政方与小儿戏,婆儿出其后,以斧斫其脑杀之。有司以其事上请,太宗嘉其能复母仇,特贷焉。”

甄婆儿10岁的时候母亲被人所杀,妹妹还在襁褓,她便先将妹妹托付给邻居抚养。在自己长大几年后拿酒食去母亲坟前祭拜痛哭,然后去仇人家里拿斧头砍他脑袋报了大仇,宋太宗知道后感慨她小小年纪能为母亲复仇,所以也赦免了她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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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会认为儒家的“仁”和“大复仇”主义的自相矛盾,但它们是自恰的。对个人来说,不管你认为人性本来是善是恶,但我们该追求的是善是仁。理想状态下这种仁是对所有人一视同仁的,不过这只有圣人能做到,普通人的“仁”是分亲疏等级的。

首先是对生养自己的父母,因为父母对自己有恩,其次是血肉至亲的兄弟姊妹,然后是亲朋好友。仁的概念包括“孝、弟(悌)、忠、信、礼、义、廉、耻、仁、爱、和、平”,其中孝在第一位,这种顺序包含了儒家对“人”、对“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哲学思考。不像宗教文化认为人是上帝创造,所以自己的生命是上帝给的,感恩的是上帝。儒家认为自己的生命是父母给的,父母不但怀胎十月生下我,还含辛茹苦的养大自己,所以恩情包含生恩养恩。此恩何以为报?所以我们要孝,这是儒家的伦理基础,古代中国多以孝治天下。既然“仁”是分亲疏等级的,那么为父母亲朋报仇就有了道德基础,因为对他人的“仁”不及对父母亲朋的“仁”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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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人的“仁”和“大复仇”间的关系。对于社会来说,在古代的技术通讯手段下想做到法律公平公正是不可能的。即使现在有天网、有详细的法律法规、有完善的户籍信息、有远超从前的侦测分析手段,依然难以做到公平公正,何况古代?在没有摄像头没有其他人的地方杀人要找证据如何困难?即使证据有了,又哪里来的完善的法律?法律要完善就必须细无巨细的针对每一种细微情况有明文规定,还必须有足够的技术手段分析判断,更要足够多的熟知法律的执法判罚人员。这在古代纸张贵重、连写字都得简化来节约使用的社会;在识字率不足5%的时代;在中央仅仅掌控到县一级的时代;在技术简陋的封建社会。所谓法治是不可能实现的,而只要人治就必然不可能公正。如何弥补这种缺陷导致的正义不张、罪恶横行?那么个人以大复仇主义的思想为自己讨取公道就成为必然了,这也是求仁,惩治罪恶以使他人不要效仿而致仁。

但复仇也不是毫无限制的,首先要符合道义,对君主的复仇如此,对他人的复仇如此。如果是自己父母亲朋先犯错而被杀,你要还复仇就是不义。其次秉承着“仁”的理念,报仇也不可以无限扩大化,《公羊传》里明确说过:“复仇不除害,、、、古之道也”,也就是复仇只能针对仇人而不能扩大化,罪不及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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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你肯定会想到武侠小说,这的确是中国侠义文化的思想根源,所谓“儒以文乱法,侠以武乱禁”,它们其实是一体两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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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大致明白了儒家并不是很多人认为的软绵绵的文化,当然到了宋朝之后肯定没有汉朝时期那么血性,但主要原因并不在于儒家。很多人会觉得日本其实学得更多的是阳明心学,这肯定是不对的。在日本成为官学的是朱熹理学,神道主要学的是理学,武士道也受理学影响,这不是有几个日本名人推崇阳明心学就能否定得了的,朝鲜越南也是如此。

我下一篇将解释清楚为什么很多人会认为中国人没有血性,这种看法到底对不对?如果对是因为什么?如果不对原因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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