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告诉我们 有钱能买中国证人 还能买美国正义

中国人在海外打官司,绝大多数情况下,国内舆论都是盼着中国人打赢,哪怕是中兴也不例外。但是去年周立波在美国吸毒驾车被扣下,似乎大半个中文互联网都盼着美国警方赢下官司。令人遗憾的是,周立波赢了,仅仅交了几百美元罚金,就可以安然无恙回国。

虽然结果不太让人满意,但我们还是应该尽量从周立波案中发掘一点有用的东西,比如美国司法体系到底如何运行,中国人如何在美国获得正义。为此,首先要对案件做一番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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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2017年1月19日凌晨,周立波在长岛莱亭顿驾车时“蛇行”被警察拦下。警方搜查车辆时发现手枪和毒品。周立波面临五项罪名指控。当时周立波同车的另一位乘客唐爽(MIT物理学博士,时任SUNY Polytechnic Institute,纽约一所普通州立大学的助理教授)也一同被警方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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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波持枪COS照

2月22日,周立波在美国纽约长岛纳苏郡高等法院出庭。法官当庭宣布听证会(Hearing)时间为3月15日。

7月,检方撤销了对同车乘客唐爽的所有指控,但仍把周立波作为指控对象。

12月,大陪审团投票决定以5项罪名对周立波提起控诉:

二级非法持有武器罪

非法持有火器罪

四级非法持有武器罪

七级非法持有被控物品罪

违反纽约州车辆和交通法律罪

检方表示,若所控罪名成立,周立波将面临最高为3年半至15年的监禁。但周立波坚持不认罪,称“自己整个事件中只有冤屈,沒有过错,更无罪行”。

2018年5月27日,周立波持枪涉毒案在纽约州长岛拿骚县法院再次开庭预审。周立波辩护律师Stephen Scaring(周立波在此案中的第三位律师)表示,有把握要求法官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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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转折

6月4日,纽约州长岛拿骚县法院开庭。

辩方主张:警方事前并没有合法理由搜查被告周立波的车辆,故其搜查行为必须先得到被告的允许。周立波和唐爽均为华人,母语非英语,在听到警方搜车要求时未能马上理解,下意识地点头并不意味着授予警方搜查许可。

因此警方其实是在并未得到合法许可的情况下实施了搜车行为,其行为和搜查所得证物(枪支和毒品)均属非法,不应作为定罪证据。

检察官认为,周立波长期在中国居住,不懂英语可以理解,但唐爽在美国读博士并得到大学教职,不懂英语非常荒谬。必须让唐爽出庭作证,才能厘清事实。

此时,整个案件绝妙的转折点来了!

作为本案唯一能给周立波定罪的证人,唐爽已经回国了!根本没有理会美国检方的出庭传唤,美国法警有心无力,没法跨国提人,只能放弃了通过唐爽定罪的企图。

当然,唐爽在私自回国,在不提供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拒绝作证,等同于蔑视美国法院,从此几乎没有再来美国发展的可能。但客观上检方终究未能就搜出的枪支和毒品完成立证!

所以,法官最终宣布,撤销周立波的非法持枪、持毒等四项罪名,仅保留第五项控罪,即开车时使用手机,并对其处以罚金及缴纳其它相关费用共计238美元。周立波立刻接受了这项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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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5月24日,周立波与妻子胡洁走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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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不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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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提到周立波的辩护律师Stephen Peter Scaring,网上可以查到,此人是犹太家庭出身,从事刑事诉讼40余年,被纽约时报评为过去4年美国Top100的知名律师,在纽约长岛拥有自己的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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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一下Scaring大律师的收费标准,咨询每小时1500-3000美元,具体办案网上不开价,需联系后详谈。

不过我们还可以从Scaring律师的学历反推一下周立波同学的正义成本:

Scaring本科出身于私立名校纽约长岛大学(C.W. Post Colleage),法学院读的是The 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 School of Law,即美国天主教大学哥伦布法学院。该校1897年创设于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在美国法学院中排名80左右,每年招生人数仅200余人,本科生学杂费47524美元/年,硕士生学杂费38181美元/年。这样一所大学毕业,40年后挤进行业前100,办案的费用要多少……大概和我们请个中科院院士当家庭教师的价钱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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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aring律师毕业的美国天主教大学哥伦布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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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人可以更正义

由周立波案,知乎上掀起了“是美国律师厉害,还是美国法律厉害”的讨论,然而在笔者看来,这根本就是一回事,因为美国法律还是通过美国律师来落实的。所谓“程序正义优先”,无意中忽略了一个细节——程序是要花钱的,花不起钱,你连程序的边都摸不到。

若是不信,请看周立波同学庭审的发言。周立波走出法庭,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最终的判决结果是“皆大欢喜”,同时表示 “这是史上最豪华的交通罚单,律师阵容是最强大的,费用也是最强大的。”可见狂喜之余,周立波同学还是……有点心疼。

如此昂贵的程序正义,最大的受益人是谁呢?周立波同学当然觉得还比较划算,但毕竟律师费已经花到心疼,补偿唐爽的机会成本也不可估量。所以周同学显然不是最大的受益人。

这时再回头看看Scaring律师的家庭资料。

Scaring的父亲是警察,当然美国司法和执法分开,这一点暂且不论。但Scaring同学自己可不是一直当律师的,在40年刑诉生涯之前,他先当了10年的检察官,职务就在负责本次案件的拿骚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一直做到该地的助理地区检察官兼命案局局长。而他的大女儿也是拿骚县助理地区检察官,嫁给了另一名助理地区检察官……

我只想知道,如果一个检察官出身,子女都在本地司法系统任职的中国律师帮助周立波脱罪,替他谋划证人出逃,让手枪和毒品等证物作废,最后再赚个几百万美元,中国舆论会作何评价。

总之,在美国司法体系中,只强调“程序正义”,而无视“程序”的成本,就好比把柴米油盐往地上一撒,期待它们自动变成大餐。更可怕的是,鼓吹“程序正义”的旗手,传授“程序正义”的学者,执行“程序正义”的官员,和从“程序正义”中发财的律师,完全可能是一伙人,一家人,甚至是一个人。前面提到这个Scaring律师当过检察官,实际上他的履历表中还包括以下职务:

长岛大学Post学院的副教授(教授法律与精神病学)

美国审判律师学院院士

纽约国防律师委员会成员

西奥多罗斯福法院酒店(这是当地法律界人士常用会所)前总裁

这些职务和周立波的百万美元律师费放在一起看,我也不想说什么结论了。毛主席说水浒传好,好就好在投降。现在周立波安然无恙回国,也很好,好就好在给中国人民上了一课。让我们在考虑未来司法体系的时候,有一个很好的参照物。

最后的最后,还是很遗憾美国人民没有帮我们教育周立波。

本文自马前卒工作室微信公号

作者:h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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