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在核潜艇领域帮助过中国吗?

毫无疑问,核潜艇的研发与制造,是中国科技与工业史上重要而又令人骄傲的一章。长期以来,大家都认为这一成就完全是中国白手起家从零做起,自始至终完全凭借自己的力量完成的,不过从笔者近年看到的一些文章来看,在核潜艇研发的起始阶段,赫鲁晓夫时期的苏联(具体说就是1958-1959年间)曾向中国提供过一定且较为重要的帮助。至少在前几年就已经有学者指出了这一历史事实,不过他们的观点似乎并没有引起广泛的关注,以至于绝大多数人现在仍旧认为核潜艇是中国在中苏交恶后只靠自己来完成的。

在此,笔者把自己所了解的相关信息与大家分享一下。当然,笔者目前并非是中苏关系史领域的专家,所掌握的信息资料也挂一漏万非常有限,此文纯属抛砖引玉,希望有专家做出更全面更完整更准确的介绍(当然,或许早已有了而固陋如我者却不知道)。

苏联曾就核潜艇研发向中国提供过帮助的依据是什么呢?或者说,苏联曾向中国提供过哪些具体帮助呢?这需要从1958年赫鲁晓夫访华说起。

1958年7月21-22日,因为对所谓的“长波电台”与“共同舰队”,毛泽东冲苏联驻华大使尤金表示了强烈的不满,甚至可以说是大发雷霆(数日后尤金即因紧张过度而中风)。接到尤金的汇报后,苏联领导层感觉事态严重,赫鲁晓夫遂改变原定计划,于7月31日专程从莫斯科秘密飞赴北京,向毛泽东解释“误会”。所谓的“共同舰队”,其实只是苏联因为自己的港口条件差、所以希望中国能允许苏联远洋巡弋的潜艇停靠中国港口以便于补给维护而已。长波电台方面,赫鲁晓夫也完全答应了毛泽东的要求,即不搞“合作社”,“所有权”完全归中国,具体来说就是中国出钱,购买苏联的技术与设备,并在苏联专家的指导下完成长波电台的建设。由于赫鲁晓夫的合作态度,由于苏联完全按照中方的意愿解决了“共同舰队”与“长波电台”的问题,中苏领导层之间的紧张气氛很快便很快消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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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苏联后不久,赫鲁晓夫又进一步向中国提供了军事技术援助。1958年9月8日,赫鲁晓夫致电中方,要求中方派团赴苏就向中国海军全面提供技术援助事宜与苏联进行商谈,这其中也涉及到了核潜艇。苏联就核潜艇向中国提供的帮助就是在此次访问期间做出的。

1958年10月24日,中国海军代表团启程访苏。代表团以海军政治委员苏振华为团长,刘杰、方强、张连奎、刘秉彦为副团长。原子能研究所的堆工专家包括连培生,屈智潜、赵仁恺以及反应堆理论物理学家黄祖洽的参加了代表团。以往都认为代表团此行虽然与苏联签订了“二四协定”,获得了苏联海军常规力量各领域的技术,但是在核潜艇方面则是一无所获,不过,有新的文章表明,代表团此行在核潜艇方面其实还是获得了不少知识的,而且对后来核潜艇的研发有较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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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中国留苏的海军军官学员,在黑海舰队“古比雪夫”号装甲巡洋舰上实习

笔者看到有三篇文章提到了这一事实。

第一篇文章是于2010年4月刊发于“哈尔滨工程大学‘三海一核‘科普网’”的《中国第一代核潜艇的研制历程》(作者为“佚名”,编辑徐坤,文末标注“来源:本站原创”)。该文关于苏联提供帮助的内容包括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当时代表团虽然“未能登上苏联的核潜艇……只被安排参观莫斯科近郊的试验性核电站和到列宁格勒(圣彼得堡)参观‘列宁号’原子破冰船”,但是,“通过对破冰船压水堆的参观,代表团的堆工专家们得到了不少启发和收获。”

第二,“代表团带去的初步设计方案和若干技术问题,直至l959年1月中旬,苏方表示愿意在专家知识范围内给予帮助。……1959年4月上旬,我国政府收到了苏联政府的书面意见。针对我方提出的核潜艇战役战术任务方案和总体设计等方面的问题,苏联提出了22条意见。其中有19条意见在大的方面能给予我们启发和指导,另有3条结论性意见对我们有鼓励,增强了我们的信心。对反应堆提出来38条意见,对导弹控制方面也提出了一些意见

按照‘造船技术研究室’李建球同志的说法,苏方认为我们的方案没有‘原则性’错误,只是核潜艇的排水量‘小了点’。对苏方的这种答复,当时我们是很满足的。关于潜艇的排水量‘小了点’的问题,那是意料中的事。因为那时我们对核动力一无所知,后来经过研究工作的逐步深入,才真正地认识到当时提出的排水量数据岂止‘小了点’,简直是‘大大地小了’。”

第二篇文章是《党史博览》2010年第5期刊登的罗小明的《中央何时批准发展核潜艇——<从毛泽东文集>的一条注释说起 》。文中相关内容如下:

“苏振华率代表团一抵达苏联,就向苏方提出了包括原子动力潜艇制造在内的商谈建议。苏方答复,除了原子动力潜艇、导弹驱逐舰外,其他项目基本上可以满足中方的要求。并一再强调‘制造核动力潜艇问题,目前还没有准备好提供技术援助’。苏方说‘没有准备好’是实话,当时苏联自己的核潜艇还没有最后定型,怎么可能向中国提供技术援助呢?只是中国方面并不了解实情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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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振华

为了尽可能争取苏联在核潜艇制造技术方面给予一些帮助,经中央批准,代表团退而求其次,采取了‘抛砖引玉’的方法,将事先在国内由核潜艇设计制造领导小组准备好的一份《原子动力潜艇初步设计设想》正式提交苏方,请苏方提供咨询。苏方最终还是收下了这份文件,同意提供咨询。

1959年4月上旬,苏联方面向中国提交了《对于导弹原子潜艇研究设计初步方案所提各项问题的答复》,对有关核潜艇总体设计、核动力和导弹武器等67个技术问题提出了比较明确而详细的意见。这个答复对于我国业已进行的自行设计、建造核潜艇的工作,无疑是个鼓舞和肯定,同时对后来的工作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意义。至于苏联方面全面撕毁协议,撤回专家,停止对中国的援助,那则是后来发生的事了,此间不再赘述。”

除了上述两篇文章之外,腾讯“企鹅号”平台于2018年1月27日刊发了《中国能顺利研制出核潜艇,苏联万吨破冰船提供了很大帮助》(作者署名为“云上的空母”)一文。该文对参观‘列宁’号破冰船对中国后来独立研发核潜艇的意义,有着更为详细的介绍:

“‘列宁’号核动力破冰船的排水量为1.6万吨,1959年服役之后一直使用到20世纪80年代末。该船的动力最初是3台OK-150型核反应堆,后面在1970年更换为2台OK-900型核反应堆。而巧的是,K-3号核潜艇使用的VM-A型压水反应堆刚好是‘列宁’号核动力破冰船所用的OK-150反应堆的改进型号。……参观期间,中方代表有幸看到破冰船上的OK-900型核反应堆实物。后来在1958年11月22日,又看到了‘列宁’号核动力破冰船使用的燃料元件。访问苏联期间,我方技术人员对多种核反应堆的燃料元件样品进行过测绘,并画下关键部件的草图,考察了压水反应堆的热工试验回路装置且抄下流程图。而后来,我国研制核潜艇用的反应堆主要参考的就是‘列宁’号所用反应堆的特点和参数。……如果当初没有见到‘列宁’号破冰船的反应堆实物,并获得许多相关的参数和技术资料,那么我国在研制核潜艇的动力方面将走很大的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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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号核动力破冰船

遗憾的是,对“我国研制核潜艇用的反应堆主要参考的就是‘列宁’号所用反应堆的特点和参数”等具体结论,《中国能顺利研制出核潜艇,苏联万吨破冰船提供了很大帮助》一文没有注明出处,笔者也就无法按图索骥予以核实并做更深更具体的了解了。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中苏关系破裂之前,苏联在核潜艇领域对中国的帮助没有像其它武器装备领域那样近乎无保留地倾其所有,这不排除有“留一手”的主观因素在内,但是,苏联当时核潜艇技术还很不完善、不便于向中国提供帮助也是客观事实,众所周知,后来苏联第一代核潜艇的事故率是很高的。

第二,尽管如此,苏联允许中国代表团登上核动力破冰船任意参观,以及对中国就核潜艇设计的大量重要问题予以详细解答,毫无疑问,这对日后中国独立研发核潜艇还是有帮助的。总之,苏联这个“师傅”在核潜艇领域算是把中国“领进门”了。当然,这个“领进门”在中国核潜艇研发与制造的总过程中到底发挥了多大比重的作用,百分之五?百分十?还是百分之十五?就不是笔者这个外行所能回答得的了。

最后笔者想强调一下,指出或承认苏联在核潜艇领域曾向中国提供过一定的帮助这一历史事实,丝毫不会贬低中国相关部门与相关人员后来独立研发、制造核潜艇并将之发展成熟的巨大贡献与卓越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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