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温县发布公告 敦促“全能神”邪教人员投案自首

10月12日,河南省温县公安局发布公告,敦促投案自首、有奖举报“全能神”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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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敦促投案自首、有奖举报“全能神”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告

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全能神”邪教组织又称“东方闪电”、“实际神”。该邪教歪解《圣经》,打着所谓“拯救人、成全人”的旗号,编造“神第二次道成肉身,全能神是唯一真神,以东方女性的形象再次道成肉身显现”等大量邪说,膜拜所谓“女基督、圣灵使用之人”,秘密传播、发展成员,逐步建立和形成了“全能神”邪教组织。“全能神”邪教不择手段拉拢成员,通过邪说对信徒反复“洗脑”,严格控制信徒的精神,诱骗信徒大量离家出走,全职奉献,骗取大量钱财转移境外,是一个典型的邪教组织,社会危害十分严重。近年来,“全能神”邪教在我县一些地方秘密活动,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防范、打击“全能神”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打消一般参与“全能神”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人员的顾虑,为我县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由县委政法委决定,公安机关在全县开展敦促邪教分子投案自首、奖励群众举报邪教违法犯罪线索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凡正在参与或曾经参与“全能神”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协助“全能神”邪教人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或为邪教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讲明参与邪教组织活动事实。

二、凡持有、藏匿或代为保管“全能神”邪教组织书籍资料、资金、光盘、U盘、SD卡或其他电子设备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主动上缴至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

对以上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据2017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从轻从宽处理。对拒不投案或主动上缴相关物品,后经公安机关查实的,将从重从严处罚。

三、检举、揭发他人参与“全能神”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经查证属实的,根据线索重要程度和在案件侦办中所起的作用,分等级对举报人、揭发人奖励200-5000元。

群众发现或知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可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到公安派出所或向公安执勤民警举报。

                            温县公安局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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