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智贤:我在台湾讲香港暴徒打警察,他们就要罚我400万

黄智贤  台湾政治评论员、作家

为什么罚我呢?他说我讨论香港“反送中”的事,妨害社会善良风俗。我想我没有跳脱衣舞,我怎么会违反社会善良风俗,然后妨害公共秩序?所以他们上街打警察没有违反社会善良风俗,没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我来讨论,我违反了。一天两个公文,就是400万台币。

完整视频将于本周四更新

我这个节目讨人厌啊,我不但讲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我还每天在揭穿很多的谎话。全台湾所有的节目都在讲香港“反送中”,他们如何的英勇,如何的怎么样。只有我讲事实是什么,他们为什么要有这样的一个游行,游行发生的相近的时间还发生了孟晚舟事件。

《美国陷阱》的作者皮耶鲁齐说自己就是美国的受害者,他所在的法国公司阿尔斯通公司在某一些高科技领域是领先美国的,结果一天皮耶鲁齐忽然间就被美国起诉了,趁他跑到美国的时候把他抓起来。然后威胁阿尔斯通,最后这个公司被美国通用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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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它常常搞这个事情。维基解密的创办人阿桑奇一样,被美国对付,最后美国还是要求引渡了。

所以美国可以到处引渡别人,可是香港人如果跑到台湾犯罪,跑到北京犯罪,跑到澳门犯罪不可以引渡?那不是鼓励犯罪吗?

这一次香港要修什么法呢,就是在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的前一年,它突然通过了一个《逃犯条例》,香港人在外国犯罪,逃回香港的,要被引渡到当地去受审,这是全世界的国际通例,但《逃犯条例》排除了三个地方:大陆、台湾和澳门。也就是说,香港人到任何地方去犯罪都要被引渡,但是到北京犯罪,到台湾犯罪都不用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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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发生了一个案件,有一个香港人带着他的女朋友跑到台湾,在台湾杀了她,然后在被发现前,逃回了香港,台湾就很想把他引渡回台湾来受审,可是没办法,没有法律。

这次香港如果修改了《逃犯条例》,就只是要把罪犯引渡回犯罪的地方受审,谁决定呢,是香港的法官决定犯罪的香港人该不该,可不可以被引渡,这样有什么错呢?可是不行。

任何人在美国、日本、英国、法国都可以上街游行,但是都要遵守警察规定的游行路线、游行规则,但只有香港警察是要等着被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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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天一天地讲,讲《逃犯条例》到底哪里有错呢,我把条例的每个条文都解释清楚,然后我还比较了世界各个地方是怎样处理同类事件的。香港的做法有没有特别过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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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内容就是这样的,为什么说我这个节目是唯一的,因为你在台湾所有其他媒体看不到这样的内容,你看不到香港暴徒打警察,你看不到警察是怎么样的,你完全看不到。在台湾别的节目里,你只能看到香港警察在反抗暴徒,然后他们说你看警察打人,但你看不到为什么。

我这些质疑换来的是什么?这个是台湾的NCC,专门管电视台的通讯传播委员会,它在6月25日发了两封公文,要罚我的节目《夜问打权》20万元以上200万以下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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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罚我呢?他说我讨论香港“反送中”的事情“妨害公众秩序或社会善良风俗”。我想我没有跳脱衣舞,我怎么会违反社会善良风俗,然后妨害公共秩序?他们上街打警察没有违反社会善良风俗,没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我来讨论,我违反了。

你看一天两个公文,就是400万台币。然后在给公文之前,NCC说我“内容不实、不公”,“播出内容用过度情绪言语骂人”。我有骂脑残,不可以骂脑残,这很好笑。然后一天到晚要我写公文,要解释我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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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黄智贤发表极端言论”,我骂港民上街抗争,说港民上街抗争打警察的自由就是一国两制的成功,这句话不能讲,因为这叫极端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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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台湾最悲哀的事情是民进党或者“台独”对我的羞辱,对我的谩骂、洗版,所有的这些东西我每一天都在承受,我选择的一条路是没有人愿意走的路,是我也不愿意走的路。

我每天都会问自己,我干嘛?我真的不想做,我真的不想走这条路。但是没有办法,这件事情没有人做,我不得已我只好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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