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起源研究的新思考和新发现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赵志军

原帖:http://chis.cssn.cn/zgs/zgs_gd/201908/t20190809_4954762.shtml

  一

  农业起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转折点。农业的出现标志着人类开始拥有主动改造自然的能力,从而在有限的空间内获得充足、稳定,但品种相对单一的食物来源,促使定居生活出现、人口数量急剧增长、生产力大幅提升、生产关系加速转变,从此人类社会发展进入快速道,为古代文明的形成奠定了物质条件和经济基础。然而,农业的起源与发展也造成了生态环境恶化,植被破坏、水土流失、自然灾害加剧,以及营养成分单一的谷物导致人类体质下降,定居生活带来卫生条件恶化,人口密度引发传染病泛滥,等等。正因为农业起源在人类社会发展长河中具有如此重大的意义,所以有关农业起源的研究历来是国内外学术界关注的热门课题。

  世界上有四个农业起源中心区,即中国、西亚、中南美洲和非洲北部,现今重要的农作物和家养动物都源自这四个中心区。起源于西亚的有小麦、大麦、黑麦等谷物,蚕豆、豌豆、鹰嘴豆等豆类作物,卷心菜、胡萝卜、葱头等蔬菜,亚麻、油橄榄等经济作物,以及山羊、绵羊、黄牛等家养动物。起源于中南美洲的有玉米、马铃薯、红薯等粮食作物,刀豆、利马豆等豆类作物,西红柿、辣椒、南瓜、西葫芦等蔬菜,花生、烟草、棉花等经济作物,以及羊驼等家养动物。起源于非洲北部的有高粱、龙爪稷、珍珠粟、非洲水稻等谷物,豇豆、扁豆等豆类作物,咖啡等经济作物,以及家养动物毛驴。中国农业起源中心区为世界作出的贡献包括水稻、粟、黍、荞麦等谷物,大豆、红小豆等豆类作物,白菜、萝卜、冬瓜、莲藕、山药等蔬菜,茶叶、大麻等经济作物,以及猪、鸡等家养动物。

  考古发现证实,中国农业起源中心区可分为两条源流:一是以沿黄河流域分布的,以种植粟和黍两种小米为代表的北方旱作农业起源;二是以长江中下游地区为核心的,以种植水稻为代表的稻作农业起源。此外,考古发现还揭示,在中国可能存在着第三条独立的农业起源源流,即分布在珠江流域地区的以种植芋头等块茎类作物为特点的热带原始农业起源。

  二

  农业是指人类利用植物和动物的生长发育过程获取生活资源的生产行为。广义的农业涵盖了所有以生物为生产对象的产业,如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水产养殖业等;狭义的农业仅包括种植业和由种植业提供饲料来源的家畜饲养业。农业起源的研究主要针对狭义的农业。

  从生物进化论的角度讲,农业起源是人与植物和动物之间的协同进化过程(co-evolution)。在这个进化过程中,人与自然界某些植物或动物之间的相互依赖性逐渐加强,最终这些植物和动物进化成为必须依靠人的帮助才能进行正常再繁殖的特殊物种,即栽培作物和家养动物;而人类社会也相应进入必须依靠农作物和家畜家禽为基本生活资料来源的社会发展阶段,即农业社会。

  从历史唯物论的角度讲,农业起源是人类社会的技术和经济的发展过程。农业是由采集狩猎演变而成的,在这个演变过程中,采集狩猎在人类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比重日渐衰落,农业生产的比重不断增强,最终以农作物种植和家畜饲养为代表的农业生产取代采集狩猎成为社会经济的主体,至此人类社会发展进入农业社会阶段。

  由此可见,不论是依据生物进化论还是根据历史唯物论,农业起源都应该是一个非常漫长的渐变过程,而不是一蹴而就的骤然变革。这个观点得到了考古发现的证实。考古资料显示,中国农业起源的过程经历了数千年之久,大约起始自距今一万年前,完成于距今五千年前后。

  三

  根据考古出土植物遗存及分析结果,一万年前生活在中国北方黄河流域的和南方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古代先民分别开始耕种某些籽粒可食用的草本植物,具体讲,北方是粟和黍,南方是稻。在农业起源研究中,耕种(cultivation)是一个特定概念,指人类为了有利于植物的生长而采取的一系列行为,例如平整土地、烧荒翻耕、播撒种子、除草浇灌等。但是,人类最初开始实施某些耕种行为的目的仅是为了提高采集获取量,而不是有意识地改变植物的生物特性,所以那些最初被耕种的植物在生物特性乃至形态特征上应该属于野生植物。根据进化论观点,栽培作物的驯化是在人类耕种行为影响下的植物的进化过程,既然是进化过程,表现在植物生物特性和形态特征上的变化应该是非常缓慢的渐变过程。总之,在农业起源过程中,人类耕种行为的出现早于栽培作物的出现。耕种行为是栽培作物驯化的前提,也是农业生产形成的先决条件,所以人类耕种行为的出现标志着农业起源这个漫长过程的开始,中国在距今一万年前后出现的人类耕作行为可以被看作是农业起源过程的起始阶段。

  距今8000年前后是中国古代农业起源过程的关键阶段,不论是在北方还是南方都发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早期农业生产的考古证据。例如,在一系列重要考古遗址发现的定居村落遗迹、原始农业生产工具、显现栽培作物特性的农作物遗存(北方地区是粟和黍两种小米,南方地区是水稻)、间接反映农耕生产的田间杂草以及表现出驯化特征的家养动物遗骸(狗和猪),等等。这些考古证据清楚地说明,当时中国古代先民已经从事农耕生产,并开始饲养家畜。但是,根据考古出土动植物遗存的量化分析结果发现,当时的人们依旧凭借采集狩猎获取主要食物来源,属于农业范畴的农作物种植和家畜饲养仅是辅助性的生产活动,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在整体上呈现出以采集狩猎为主、以农耕生产为辅的特点。

  在中国北方地区,距今7000—5000年间的仰韶文化是古代文化高速发展时期,在渭水流域、汾河谷地、伊洛河流域等几大黄河支流地区发现的属于仰韶文化时期的考古遗址已多达2000余处。根据最新的动植物考古发现和研究,在距今6500年前后的仰韶文化早期(半坡时期),种植的粟和黍两种小米以及饲养的家畜已经成为人们的重要食物资源,但却不是唯一的食物来源,仍然需要通过采集狩猎获得食物补充。随着仰韶文化时期生产技术和社会的发展,农耕生产比重逐渐增加,采集狩猎作用逐渐降低。到距今5500年前后的仰韶文化中期(庙底沟时期),通过采集狩猎获取食物资源的必要性已微不足道,以种植粟和黍两种小米为代表的旱作农业生产终于取代采集狩猎成为仰韶文化的经济主体,至此中国北方地区正式进入了以农耕生产为主导经济的农业社会阶段。考古发现显示,仰韶文化在庙底沟时期表现出了跃进式的快速发展势头,遗址数量显著增加,分布区域大幅延伸,文化影响范围扩张,聚落等级分化加剧,等等,这些突发的社会和文化现象应该与农业社会的建立直接相关。

  在中国南方地区,距今7000—6000年间的河姆渡文化也仍然处在农业起源的过程中。新的考古发现揭示,虽然稻作生产已经成为河姆渡文化社会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通过采集获得的橡子、菱角、芡实等野生植物仍然是当时不可或缺的食物资源之一。漫长的稻作农业起源过程在良渚文化时期终于完成。良渚文化是分布在环太湖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测定年代在距今5200—4300年间。良渚文化时期环太湖地区的考古遗址数量骤增,反映出人口大幅度增长,说明当时社会经济已经摆脱了采集狩猎,因为只有依靠农业生产才能维持在相对狭小区域内聚集的大量人口的生存。近年来,考古工作者在良渚文化分布的核心区域即浙江余杭发现了一座宏伟的良渚古城,城墙分内外两重,其中内城墙的周长6.8千米,墙基宽50~100米,用大卵石铺垫,墙体用草裹泥包垒砌,高度不详。在古城的北部和西北部还发现了一个由11条防洪大坝组成的大型水利工程,绵延10余千米。一个距今5000年前的区域性的古代社会群体竟然有如此强大的社会组织能力,抽调大量劳动力从事与基本生活资料生产无关的建筑工程,这清楚地反映出当时的稻作农业已经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农耕生产技术提高,水稻单位面积产量增加,所以仅需要投入一部分社会成员从事农业生产就可以为全体成员提供充足的粮食。由此看出,至迟在良渚文化时期长江中下游地区也完成了由采集狩猎向农业社会的转变。

  四

  值得指出的是,距今5000年前后的良渚文化不仅是稻作农业社会建立的象征,也是中华古代文明出现的重要标志。

  一系列最新考古发现揭示,在良渚文化时期长江下游地区出现了一次重大的社会变革。例如,良渚古城和大型水坝的宏伟建设工程,反映出良渚文化拥有完善的、有效的、凌驾于群体之上的社会组织体系和管理机构。反山遗址大型贵族墓葬与其他遗址小型墓葬在墓葬规模和随葬品多寡上表现出的强烈反差,以及在良渚古城内发现的高大壮观的莫角山宫殿区,反映出良渚文化存在着严重的贫富分化和社会等级。瑶山和汇观山祭祀遗址出土的大量精美玉器,特别是其中用于祭祀的玉琮和表现战争权威的玉钺,反映出良渚文化出现了神权和王权的观念和意识。这些考古证据说明,良渚文化具备了早期国家的基本要素和特征。国家的建立是古代文明社会的核心标志,距今5000年前后的良渚文化已经进入到古代文明阶段。

  稻作农业社会的建立和古代文明的出现同时发生在良渚文化时期,这传达了一个重要信息:农业起源与文明起源应该是一个相互衔接的、一脉相承的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稻作农业社会的建立为古代文明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古代文明的形成反过来又促进了稻作农业生产的发展。

  与中国并列为四大文明古国的古巴比伦、古埃及和古印度都是建立在以种植小麦和大麦为特点的麦作农业基础之上的,而良渚古代文明则建立在以种植水稻为特点的稻作农业基础之上。起源于中国的稻作农业经数千年发展,逐步形成了特有的稻作农业体系,包括农耕生产技术、谷物加工方式和蒸煮粒食习惯,以及与之相应的社会结构、思想观念和文化传统。在稻作农业体系和传统之上建立起的良渚古代文明乃至中华文明应与建立在麦类作物农业体系之上的其他古代文明有所不同,这是今后需认真探讨的理论问题。可以确认的是,中华古代文明的特色在中国古代农业起源的过程中就已经开始显现并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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