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贸易战削弱信心更多的是美国而不是中国

中美之间的这场“史诗级贸易战”是否会导致资本不可挽回地逃离中国?答案应该是相反的,因为只要冷静客观地静观这场贸易战起因和发展历程、未来走向,明智的投资者更多地会是对美国信心削弱,而不是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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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首先是因为这场贸易战有助于中国产业突破向上提升进程中的“玻璃天花板”,减少外部极端无理贸易争端的不确定性风险。

中国是当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者,已经连续近30年位居全世界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保护措施的最大目标国,外部强加的贸易争端成为中国产业、特别是新兴产业发展的最大不确定性风险之一。由于这次美国率先发起的贸易战涉案贸易额一举刷新了我国外贸史的纪录,把老纪录翻了数十倍;奋起应对这场史诗级贸易战,即使付出一些当前的代价,只要让开启衅端的对方也遭遇同等力度、同等规模的杀伤,就足以震慑美国和其它贸易伙伴国内保护主义势力,抑制他们随意发起对华贸易摩擦的道德风险,为我们的产业发展创造更可预期的市场环境;换言之,就是为资本提供更可预期的投资回报机会。毕竟,我们发展新兴市场从一开始就是面向开放的全球化市场而不是仅仅寄希望于保护壁垒后的国内市场,有效遏制贸易伙伴道德风险非常重要。

其次,这场贸易战让市场参与者进一步认识到中国遵循国际法的动机远比美国强烈,国际投资者在中国可望得到更遵循国际规则的待遇。

归根结底,美国对华301调查的所谓“法律依据”不过是出自美国《1974年贸易改革法》(Trade Reform Act of 1974)的最初“301条款”,以及在《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力法》(The Omnibus Trade & Competitiveness Actof 1988)中针对知识产权问题进一步发展而来的“特别301条款”(Special301 Clause)。

如果说彼时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尚在进行之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Agreement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缩写 TRIPs)尚未达成,美国以301条款处理有关知识产权争端还能以多边体系“无法可依”作为端上台面的理由;如果说1989年美国首次对华动用“特别301条款”之时,中国尚未恢复关贸总协定成员方地位,美国还可以以此为由不对中国适用多边贸易规则;那么,时至今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从1994年以来已经生效24年,中国正式“入世”已经16年,单方面对中国动用本来已经沉寂多年的301条款,无视自己作为世贸组织成员方遵循世贸组织协定的承诺,其霸道与无信可见一斑。而如果对中国这样一个世界第二经济大国都能随随便便如此对待,来自其它国家的投资者在山姆大叔手里又能指望得到怎样的尊重与保护?

更加突出的是,这场贸易战让市场参与者更加深刻地领教到了特朗普外交风格给市场带来的不确定性冲击。早在2016年4月27日,特朗普就在其第一次系统陈述自己外交政策理念的竞选演讲中如此声明:

“作为一个国家,我们必须更加不可预测,我们现在完全是可以预测的,我们将所有事情都公之与众。我们将派部队,我们会告诉他们。我们将派出什么其它东西,我们举行新闻发布会。我们应当不可预测,从现在起,我们要变得不可预测。”

我并不认为这句话完全没有道理,因为在国际竞争和谈判中,倘若自己的底牌和行动从一开始就被人一览无余,那必然会陷于被动。问题是特朗普在这个问题上显然做得很有些矫枉过正,以至于给本国市场带来了巨大的不确定性冲击。

大多数资本都是风险厌恶者,美国之所以能够吸引国际资本源源流入,特别是全球性金融危机往往成为国际资本“逃向美元”的契机,关键就在于美国能够提供其它绝大多数国家所不能提供的安全、稳定,特别对这些风险厌恶者的胃口。现在,如果有别的选择,同等条件之下,又有多少风险厌恶者愿意陪着特朗普三天两头玩“蹦极”游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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